1,售货员将价值100元的东西误以为200元出售这是显失公平的吗

您好: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司法解释》规定72条: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 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对方缺乏经验,在订立合同时致使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往往是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极不对等,经济利益上不平衡,因而违反了公平合理原则。 可见,显失公平的成立前提是行为人是故意的,但售货员的该行为纯属误解,而不是有意提价,因此不构成显失公平,应当认定为重大误解。 希望答案对您有帮助。
应当是重大误解

售货员将价值100元的东西误以为200元出售这是显失公平的吗

2,商家标错价后能不能将不够的价格追讨回来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商店与A之间成立买卖合同关系,因售货员将价牌标错,而导致了重大误解,属于可撤销的,商店有权要求A返还相机(同时退钱给A)或者不足差价。故商店对A的诉讼请求成立。 商店不能请求B退货或补差价,因为商店和B之间不存在任何的法律关系,且B是善意第三人,所以不能起诉B。至于这部分的损失,仍应由A来承担,因为A已经构成了民法上的不当得利,所以商店有权请求A返还不当得利。

商家标错价后能不能将不够的价格追讨回来

3,以错误价格出售商品属于有限民事行为吗

是否属于有限民事行为主要根据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大小来确定的。我国民事法律规定“14岁以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4-18周岁以下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精神病人在患精神病期间属于无行为能力人”,因此,如果行为主体是成年人,他以错误价格出售商品就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就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果行为主体是少年人,他以错误价格出售商品就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其实施的民事行为就属于有限民事行为或无民事行为。另外承担民事法律行为责任还应当考量是否具有行为故意因素。
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行为包括合法民事行为和违法的民事行为,而合法的民事行为才是有效民事行为,所以这句话是错误的。
属于。(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该条明确规定了可撤销合同之情形 纵横法律网-山东平等律师事务所-宋晔明律师

以错误价格出售商品属于有限民事行为吗

4,标价错误属于什么行为性质

法律上有规定,属重大误解的合同可以视作无效,因标价错误如果与实际价格相差很大,不是你的真实意思表达,应属于重大误解,可以要回这笔钱。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违反计划生法规的行为属于非诉执行案件,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或法规的规定,对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实施处罚等行政行为后,行政相对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履行行政机关决定书确定的相应义务时,行政机关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有权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四十二条 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据此,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将会被征收社会抚养费,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要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要给予纪律处分。

文章TAG:标错价格属于显失公平吗价格  属于  于显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