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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歧视定价

歧视定价是一种常见的定价策略,企业为了实现收益最大化,针对不同用户的支付能力, 制定了不同的收费价格,从而使各类用户都能购买该商品、这是一种以顾客为核心的定价策略

什么是歧视定价

2,急求价格歧视在经济学上的定义如果有正当理由那还算不算价格歧视

有正当理由也不成立。如果所有消费者都具有充分的知识,那么每一固定质量单位的产品之间的价格差别就不存在了。价格歧视(price discrimination)实质上是一种价格差异,通常指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在向不同的接受者提供相同等级、相同质量的商品或服务时,在接受者之间实行不同的销售价格或收费标准。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就同一种商品或者服务,对若干买主实行不同的售价,则构成价格歧视行为。
同等条件下(甚至非同等条件下),自然优先考虑本校本专业,今年调剂充分说明这一点。另外,你说的理论经济学应该指政经和西经,复试科目“经济学说史”。去年各招20,今年各招10个,如果再保送几个,那就只剩下血拼了,无所谓歧视不歧视了。所以,一定想清楚自己想要什么,尽量选择自己感兴趣且适合自己的专业。加油!
同一商品卖不同价格。价格歧视是一种现象,不带有道德判断。

急求价格歧视在经济学上的定义如果有正当理由那还算不算价格歧视

3,差别定价策略的定义

差别定价策略是指对同一产品针对不同的顾客、不同的市场制定不同的价格的策略。其种类主要有:以顾客为基础的差别定价策略、以产品为基础的差别定价策略、以产品部位为基础的差别定价策略和以销售时间为基础的差别定价策略。
差别定价策略是实际中应用较典型的定价策略之一,也称为歧视性定价(price discrimination),是对企业生产的同一种产品根据市场的不同、顾客的不同而采用不同的价格。一般来说,只要对不同类型的顾客就同一种产品采用不同的价格,或经营多种产品的企业对具有密切联系的各种产品所定的价格差别同它们的生产成本的差别不成比例时,就可以说企业采用了歧视性定价。比如工业用电和生活用电的价格不同,而每度电的生产成本是一样的。与采用统一价格相比,歧视性价格不仅更接近一个特定顾客愿意支付的最高价格(即“保留价格”),也可能服务于不能按统一价格购买的顾客,或者诱使他们消费得更多,从而能获取较大的利润。

差别定价策略的定义

4,什么是价格歧视

“价格歧视”指的是:出售完全相同的产品或提供完全相同的服务,却对不同的消费者收取不同的价钱。这看起来很不合理,其实,这种现象的背后有客观经济规律在起作用。 首先,任何商家都为了追求利润的最大化而尽可能高地定价。但价格太高,东西就卖不出去。这样一来,商家只好按消费者普遍能够接受的水平来定价。其次,消费者的需求是有不同弹性的。有些东西对有些人来说是不得不买的,而对另一些人来说可买可不买。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商家,正是发现了需求的不同弹性,进行差别定价。这样,就形成了“价格歧视”。 举例来说,电对于企业和居民是完主相同的商品。工厂要开工,电是不同缺少的,就是贵一点也得买。居民家里也要用电,但如果电费太贵,就可以尽量少用一点。于是,电力公司卖给工厂的电就贵一些,而居民支付的电费就比较便宜。工厂用电高定价,反正是两厢情愿;目民用电低定价,使需求不会下降。这样一来,电力公司就可以增加收入了。 航空公司也是常常采用歧视定价的。公务(或商务)乘客办公事赶时间,不得不乘飞机;而私人乘客办私事则并不一定非要乘飞机。所以,同样航班,同等舱位的机票,航空公司往往对公务(或商务)乘客高定价,而对私人乘客低定价。 还有一种歧视价格是根据消费量来确定的。消费得多,价格就低;消费得少,价格就高一些。比方说:你一年在某理发店理12次发,减少其中的一两次也并无大碍;如果你到某理发店理一次发,这一次通常是非理不可的。所以,有些理发店把长期客户吸收为会员,让他们享受优惠的会员价。 同一个旅游点的门票,旅游旺季与旅游淡季的票价是不同的,这是不是“价格歧视”呢?不是。因为“旺季门票”与“淡季门票”不是“完全相同”的商品。它们之间的价差是由供求关系的变化带来的。 “价格歧视”是不能随便乱用的。首先,消费者的需求弹性要有明显确定的差别。其次,定价的对象产品必须是难以转让的。否则,以低价买进产品的消费者就会将产品倒卖出去,商家的定价策略就完全失败了。居民买进的电显然不可能再倒卖给工厂,所以,电力公司才可以对居民和工厂分别收取有歧视差别的额。求采纳满意请采纳。
价格歧视实质上是一种价格差异,通常指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在向不同的接受者提供相同等级、相同质量的商品或服务时,在接受者之间实行不同的销售价格或收费标准。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就同一种商品或者服务,对条件相同的若干买主实行不同的售价,则构成价格歧视行为。 价格歧视是一种重要的垄断定价行为,是垄断企业通过差别价格来获取超额利润的一种定价策略。它不仅有利于垄断企业获取更多垄断利润,而且使条件相同的若干买主处于不公平的地位,妨碍了它们之间的正当竞争,具有限制竞争的危害。因而,世界各国的反垄断法规基本上都对它作出了限制。西方经济学中将价格歧视定义为:在同一时间对同一种商品向不同的购买者索取不同的价格。实行价格歧视是厂商为了获取超额利润的手段,要使价格歧视得以实行,一般要具备三个条件。 第一,市场存在不完善性。当市场不存在竞争,信息不畅通,或者由于种种原因被分割时,垄断者就可以利用这一点实行价格歧视。 第二,各个市场对同种商品的需求弹性不同。这时垄断者可以对需求弹性小的市场实行高价格,以获得垄断利润。 第三,有效地把不同市场之间或市场的各部分之间分开。地区封锁和限制贸易自由的各种障碍往往有利于垄断者实行其价格歧视,因此,反垄断限制价格歧视应该尽力消除其实现的环境条件。 根据价格差别的程度,可把价格歧视区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价格歧视,又称完全价格歧视,就是每一单位产品都有不同的价格,即假定垄断者知道每一个消费者对任何数量的产品所要支付的最大货币量,并以此决定其价格,所确定的价正好等于对产品的需求价格,因而获得每个消费者的全部消费剩余。这是一种极端的情况,现实中很少发生。 二级价格歧视,即垄断厂商了解消费者的需求曲线,把这种需求曲线分为不同段,根据不同购买量,确定不同价格,垄断者获得一部分而不是全部买主的消费剩余。公用事业中的差别价格就是典型的二级价格歧视。 三级价格歧视是指垄断厂商对不同市场的不同消费者实行不同的价格,在实行高价格的市场上获得超额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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