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猫双12商品价格保护是多久

“1212品牌盛典”后15天(12月13日00:00:00-12月27日23:59:59)为活动商品价格保护期。在此期间,参加过“1212品牌盛典”的活动商品,其销售价格不得低于活动价格,部分类目(3c数码、充值、合约机、通信、黄金、铂金、部分美妆、图书类目、装修设计/施工/监理)除外。
双12全民疯抢活动结束了。 2012年12月13日消息,淘宝双12全民疯抢活动已经结束,淘宝网公布数据显示,当天成交额达到43.8亿元,其中女装产品超10亿,家居产品5亿,3c数码4.8亿,男装超4亿,母婴产品3.7亿,鞋类超过3亿,化妆品超过3亿,内衣超过2.2亿,全球购超过1.3亿,本地化生活服务8000万,淘宝外卖1万单,电影票1万张。

天猫双12商品价格保护是多久

2,国家规定相机保价多少天

对于商品的保价,国家并没有强制性规定,买方卖方可以自由协商。商品保价指商品享受15天的价格保护期,若某商品仅参加其中一个波次的活动,则该商品的价格保护期为该波次活动结束后的15天;若某商品参加多波次活动,则价格保护期为该商品所参加的最后一波活动结束后的15天。《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条 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应当遵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国家规定相机保价多少天

3,产假国家规定是158天吗

目前,国家尚未明确规定产假为158天。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然而,各省份、直辖市会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对产假天数进行调整。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目前,国家尚未明确规定产假为158天。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然而,各省份、直辖市会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对产假天数进行调整。产假待遇1、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2、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3、产假,生育津贴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

产假国家规定是158天吗

4,商品保价时间国家有规定吗

没有这方面的规定,降价促销也是一种正常的手段。如果商品上带有15天价保的服务识标,那么这15天是在活动正式结束当天开始15天内。例如某商品提供15天价保服务,这款产品的活动结束时间为11月12日,那么价保可保障至11月26日,如果商品在26号23点59分59秒前降价,那么买家可以向商家申请补差价。商品的价保服务一般是在淘宝大型销售活动中会有的,例如淘宝618活动、双十一、双十二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条 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应当遵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5,消费法规定几天包换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没有规定具体的包换天数,第四十五条:“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2、不同的商品有不同的三包规定,一般,在具体的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有关于该商品的包换天数规定。
广大消费者盼望的手机“三包”规定终于出台了。为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移动电话机商品销售者、修理者和生产者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称“三包”)责任和义务,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总局、信息产业部日前联合发布第四号令,颁布了《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将于2001年11月15日施行的《规定》共31条,其要点如下: 一、移动电话机商品实行谁经销谁负责三包的原则。销售者与生产者或供货者、销售者与修理者、生产者或供货者与修理者之间订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规定的三包责任和义务。 二、《规定》是实行移动电话机商品三包的最基本要求。国家鼓励销售者、生产者作出更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严于《规定》的三包承诺。承诺作为明示担保,应当依法履行,否则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三、销售者在销售移动电话机商品时,应提供三包凭证、有效发货票,并准确填写、加盖印章。应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介绍产品的基本性能,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以及三包方式和修理者。 四、修理者应认真记录修理故障情况、故障处理情况和修理后的质量状况,向消费者当面交验修理好的移动电话机商品,并如实完整地在三包凭证上填写维修记录,承担因自身修理过错造成的责任的损失。 五、生产者(进口者视同生产者)应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书;移动电话机主机机身贴有进网许可标志,并随机携带该机型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合格证和三包凭证;保证移动电话机商品符合法定标识要求,符合产品说明书等明示的性能及功能。 六、移动电话机主机三包有效期为1年。附件的三包有效期为:电池6个月,外接有线耳机3个月,充电器、移动终端卡、数据接口卡为1年。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无零配件待修延误的时间。 七、在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依照本规定享受修理、更换、退货的权利。应当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办理。 消费者丢失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且不能提供发货票底联或者发货票(底联)复印件等有效证据,但依照主机机身号(imei串号)显示的出厂日期推算仍在三包有效期内的,应当以出厂日期后第90日为三包有效期的起始日期,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应当按照规定负责免费修理。 八、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质量问题的,由修理者免费修理。修理者应当保证修理后的移动电话机商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 九、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说明书所列功能失效、屏幕无显示、错字、漏划、无法开机、不能正常登录或通信、无振铃、拨号错误、非正常关机、sim卡接触不良、按键控制失效、无声响、单向无声或音量不正常、因结构或材料因素造成的外壳裂损等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消费者要求退货时,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十、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内,移动电话机出现上列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 十一、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上列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 十二、在三包有效期内,电池、充电器、移动终端卡、外接有线耳机、数据接口卡等移动电话机附件出现性能故障的,销售者应当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品牌同型号同规格的附件。更换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单独销售的,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与主机一起销售的,按退货当时单独销售的价格一次退还货款。 十三、送修的移动电话机主机在7日内不能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免费给消费者提供备用机,待原机修好后收回备用机。 十四、因生产者未按合同或者协议提供零配件,使维修者延误了维修时间,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60日未修好的,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 十五、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时间超过30日未修好的,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 十六、符合换货条件,但销售者无同型号同规格商品,消费者不愿意调换其它型号规格的商品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的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十七、符合换货条件,并且销售者有同型号同规格移动电话机商品,消费者不愿意调换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但对于使用过的商品应当按价款每日0.5%的折旧率收取折旧费。 十八、换货时,应当提供新的商品。换货后,商品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由销售者在发货票背面加盖印章,注明更换日期,并提供新的三包凭证。 十九、对于在经营活动中赠送消费者的移动电话机商品,应当按照该《规定》承担三包责任。
不同商品的规定三包是不同的,消法没有具体规定时间
产品质量有问题7天包退15天包换

6,消法规定三十天内降价找差价

消法好像没有关于找差价的相关条款,找差价的过程相当于把货品按照原售价退货,再按照现价卖给你。至于具体怎么操作,各店有不同的标准,需要问你的购买店铺。
消费者法似乎没有找到价格差异的相关规定。 找差价的过程就相当于把商品原价退回,再以现价卖给你。 至于具体的操作,每个店都有不同的标准。 你需要问你的商店。 一般情况下,只要双方就当时的价格达成协议,交易就是公平的,不会补价格差异。拓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保障全体公民消费权益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自1994年1月1日起实施。 它属于我国法律分类中经济法范畴的特定部门法。 这是中国首次以立法的形式充分确认消费者的权利。法规特点:1、专门章节对消费者权益的规定,表明该法律旨在保护消费者权益。 该法列出了许多消费者权利,体现了高度的保护。 2、特别强调经营者的义务。 首先,规定经营者和消费者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其次,专门一章规定了经营者对特定消费者和公众的义务。 3、鼓励和动员全社会共同承担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责任,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进行全方位监督。 4、重视对消费者的群体保护,专章规定消费者组织的法律地位。意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颁布,明确了消费者的权利,建立和加强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基础,弥补了原有法律调整不完善的缺陷。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我国现行的许多法律法规都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如民法通则、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但只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做出了全面的、对因提供和接受服务而对消费者权益造成的损害作出明确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维护全体公民消费权益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而制定的一部法律。2、1993年10月31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通过,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规定》进行第一次修正。2013年10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第2次修正。3、2014年3月15日,由全国人大修订的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简称“新消法”)正式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分总则、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的义务、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消费者组织、争议的解决、法律责任、附则8章63条。4、保护权益:①知悉真实情况权:即消费者所享有的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的过程中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知悉的情况具体包括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等。②自主选择权:即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包括两方面:一是对商品的品种、服务方式及其提供者应有充分选择的余地;二是对于选择商品服务及其提供者应有自由决定的权利而不受强制。实际生活中,损害消费者自由选择权的现象主要是“官商”习气、商品搭售和强买强卖等。③人身财产安全权:即消费者享有在购买商品如果人身、财产受到威胁。实践生活中的毒酒事件,劣质药品和化妆品事件,电器、压力容器、玩具、鞭炮烟火、机动车等因漏电、燃烧、爆炸及失灵等原因致人损害案件,是侵害消费者安全权的典型事例。④公平交易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公平合理、计量准确无误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A、关于商品和服务的质量,消费者有权要求其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与生产经营者约定的标准,不致因质量低劣而妨碍消费。如果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消费者有权要求修理、更换、退货、降价等。B、关于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消费者有权要求生产经营者执行国家的价格政策、法规或按质论价,商品价格或服务费用合理,不因乱涨价或乱收费而受到经济利益损失。C、关于商品和服务的计量,消费者有权要求生产经营者计量准确、足量,不致因短尺少秤而遭受经济利益损害。生产经营者更应自觉守法,遵守职业道德,不在计量上弄虚作假。对于工厂包装的产品,消费者有权要求其注明净重量或容量,并与实际相符;交易时计量的商品,消费者有权查明度量、衡器是否准确,有权看秤、复秤,对不足分量者有权要求退货或退回多收的价款。⑤依法求偿权:求偿权是指在当权利、资源等因个人或集体而遭受侵害、损失的时候,所具有的要求赔偿的权利。当消费者财产损害时有要求经营者依法予以赔偿的权利。消费者行使求偿权的方法,可以是向责任者直接提出损失赔偿请求,也可以是向管理机关、仲裁机关、司法机关提出损失赔偿请求。⑥获得知识权。即消费者“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首先要求国家制订消费教育、宣传的基本政策、方针和方法,通过长期的实施,使大多数民众能够成为比较聪明的消费者,能够掌握基本的消费知识和法律知识;其次,消费者有权在接受义务教育的过程中获得有关消费者保护的基本教育,为终身成为有知识的消费者奠定基础。⑦建立消费者组织的权利。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有权要求国家建立代表消费者利益的职能机构;二是有权建立自己的组织,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⑧监督批评权即消费者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特别是消费者有权参与国家消费政策和相关立法的制定,并对其实施加以监督。其内容包括:A、对于国家有关部门执行政策法规不力,或者在日常工作中不注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有权提出质询、批评或建议。B、对于生产经营者从事有损消费者利益的行为,消费者有权要求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处心消费者的利益受到损害时,有权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大众传播媒介进行声援,对有关的生产经营者和国家机关的违法失职行为予以“曝光”和批评。⑨受尊重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应答时间:2021-02-22,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没有,购买商品是市场交易行为,一般情况下,只要双方当时对价格达成一致,交易就是公平的,不能找差价。
一般店家都不会给你退差价,除非你申请退款,重新排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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