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错价格重大误解案例分析,商家标错价格的情况是否适用合同法第五十四条有关重大误解的规
来源:整理 编辑:问船数据网 2024-06-15 19:2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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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家标错价格的情况是否适用合同法第五十四条有关重大误解的规
是的。因为价格是合同中的关键组成部分,如果商家主观上不存在恶意,即没有借标错价格产生谋利、欺诈、胁迫等行为的,属于重大误解。
2,法学概论案例分析
6.共同犯罪:指的是两个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所以甲乙属于共同犯罪 因为甲当时已经意识到危险的存在性 但没有去排出 所以属于故意杀人罪 7. 行为有效 但奖金不归摸奖人所有 因为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资格获得奖金,奖金应归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即父母所有 8. (1) 属于自首 因为主动交代执法部门并没有掌握的犯罪信息 (2)依法判罚 但由于自首 应该 减轻判罚程度 9.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商店与A之间成立买卖合同关系,因售货员将价牌标错,而导致了重大误解,属于可撤销的,商店有权要求A返还相机(同时退钱给A)或者不足差价。故商店对A的诉讼请求成立 10.(1)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 要具备为了使合肥权利免受侵害 犯罪正在进行时 (2)正确 因为当时郑某正处于 生命安全被侵犯的时候 所以是正确的
3,商店误将项链价格标错的行为在合同法上属于什么行为
属于重大误解的行为。可撤销的法律行为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
4,合同法案例分析
一、1、不能。这个不属于重大误解可撤销合同,因为不符合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在作出意思表示时,对涉及合同法律效果的重大事项存在认识的显著缺陷,其后果是使误解者的利益受到重大损失,或者达不到误解者订立合同的目的。如果表意人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则不能按误解处理。商场自己标错价,不是因为对合同事项缺乏显著认识给自己造成损失,作为出卖人自己具有重大过失,所以不是重大误解可撤销。 这个合同是有效的合同,商场不能要求大军退回相机或者补偿价差。2、大军是相机的所有权人,转卖相机的行为有效。小林取得相机所有权,作为所有权人,把相机弄丢了,不能要求其补偿。二、1、我国《合同法》把不可抗力作为合同责任的法定免责事由。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本题中遭受交通事故并不属于不可抗力,只是意外事件。所谓意外事件,是指非因当事人的故意或过失而偶然发生的事故。关于意外事件能否成为合同责任的免责事由,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值得探讨。在合同责任中,意外事故作为免责事由受到严格限制。合同责任主要以损害赔偿和违约金为主要责任形式,在因意外事故造成一方当事人不能如期履行合同,并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情况下,债务人依法仍应向债权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和支付违约金的责任。但是,并不意味着意外事故绝对不能作为免责事由。在特殊情况下,意外事故可以作为承担某种责任形式的免责事由。如因意外事故的发生,使债务人不能履行合同,应允许债务人实际履行合同责任,而不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本题中,因意外事故致使10台电脑损失,电脑公司不能以意外事故为由少交付10台电脑,否则仍构成合同违约,应当支付违约金。2、这个是风险负担的问题。货物在运输途中,并未完成交付,所以风险并没有转移,10台电脑的损失由电脑公司承担。希望对你有帮助。
5,民法案例分析A在店购戒指2只 标签注为天然钻石 买后被告知是假货
请参考,A和店方之间这份买卖合同关系属于可撤销合同,法律依据是可撤销合同的条件的第三项。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是基于法定原因,当事人有权诉请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撤销的合同。 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的种类有:①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②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③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对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当人有权诉请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要以欺诈为由请法院撤消买卖关系,你需举证,证明你在购买的时候,店方有欺诈行为。如果当时购买戒指的价格明显低于市场正常价格,则对A很不利。有可能被认为是知假买假。你好!此题为练习册题目,以下为书中答案:本题考查撤销权的除斥期间。根据《合同法》第55条的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本题中,首饰店的行为属于欺诈,受欺诈人甲有撤销权,但是应自甲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本题中已经经历了1年半,所以甲的撤销权已经消灭,因此不能得到支持。如有疑问,请追问。
6,法学概论案例分析
6.共同犯罪:指的是两个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所以甲乙属于共同犯罪 因为甲当时已经意识到危险的存在性 但没有去排出 所以属于故意杀人罪 7. 行为有效 但奖金不归摸奖人所有 因为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资格获得奖金,奖金应归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即父母所有 8. (1) 属于自首 因为主动交代执法部门并没有掌握的犯罪信息 (2)依法判罚 但由于自首 应该 减轻判罚程度 9.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商店与A之间成立买卖合同关系,因售货员将价牌标错,而导致了重大误解,属于可撤销的,商店有权要求A返还相机(同时退钱给A)或者不足差价。故商店对A的诉讼请求成立 10.(1)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 要具备为了使合肥权利免受侵害 犯罪正在进行时 (2)正确 因为当时郑某正处于 生命安全被侵犯的时候 所以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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