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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标侵权赔偿标准是多少

1、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来确定。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3、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商标侵权赔偿标准是多少

2,商场倒闭已购未发货怎么赔偿

1、法律规定卖家不发货可以发起投诉,然后要求对方进行赔偿,违背发货时间承诺,是指除特殊情形外,卖家在买家付款后未按约定时间发货的,需向买家支付该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最高不超过30元,最低不少于5元,特定类目商品最低不少于1元(除特殊情形外);2、买家发起投诉后卖家在小二介入且判定投诉成 立前,未主动支付该违约金的,除须赔偿违约金外,每次扣三分。买家发起投诉后卖家在小二介入且判定投诉成立前,主动支付该违约金的,小二介入不做扣分处理。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商场倒闭已购未发货怎么赔偿

3,天猫商品弄错价格不发货怎么投诉

可以联系天猫客服介入处理。
1. 首先要先“取消订单”2. 等卖家退款后,才能投诉;3. 退款的时候,一定要选 “商家不发货”,否则不能投诉;4. 如果卖家不处理,要有耐心等下去,等到自动退款;5. 如果卖家拒绝,则申请天猫介入处理;6. 要有旺旺留言(买方单方面的也行)证明是卖家不发货,投诉时上传做为证明;7. 退款成功后,才能投诉;8. 在旺旺头像下面投诉;9. 如果最后售后评判卖家错,罚款,罚多少由天猫进行衡量;10. 回答有用吗,采纳一下好吗,谢谢、

天猫商品弄错价格不发货怎么投诉

4,电商不发货违约赔偿

一、网购不发货可否要求三倍赔偿1、如果网店在平台上或平台本身对商家有规定相关违约或赔偿条款的,就按该条款处理,如果没有可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处理,商家如存在销售欺诈行为,可要求3倍消费金额的赔偿。2、如果卖家在明知没有货物,也没有意向补充货源的情况下,仍然进行售卖,就属于提供虚假信息,需要承担“假一赔三”的法律责任,由此提醒各网站店主及时查货、补货、变更网店销售信息等,以免涉嫌消费欺诈承担法律责任。3、对于买家,在确实遭受消费欺诈,或遇到网购店主恶意违约的情况下,我们提倡积极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本案中该销售商品的其他多笔订单也未发货,但只有李某提出了异议并提起诉讼维权,这样可能导致卖家产生侥幸心理,通过这种小金额订单故意违约的方式侵占买家的财产。4、考虑网购金额一般较小、维权法律程序繁琐、维权成本较高、所维护的权益价值也并不是特别大等因素,如果卖家并非故意违约,或者虽然延迟但想办法补发了货物,或者及时退还了货款,我们还是建议优先考虑双方“和解”的,具体还是需要视情况而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二、网购有哪些常见陷阱低价诱惑在网站上,如果许多产品以市场价的半价甚至更低的价格出现,这时就要提高警惕性,想想为什么它会这么便宜,特别是名牌产品,因为知名品牌产品除了二手货或次品货,正规渠道进货的名牌是不可能和市场价相差那么远的。高额奖品有些不法网站、网页,往往利用巨额奖金或奖品诱惑吸引消费者浏览网页,并购买其产品。虚假广告有些网站提供的产品说明夸大甚至虚假宣传,消费者点击进入之后,购买到的实物与网上看到的样品不一致。设置格式条款买货容易退货难,一些网站的购买合同采取格式化条款,对网上售出的商品不承担“三包”责任、没有退换货说明等。消费者购买了质量不好的产品,想换货或者维修时,就无计可施了,对此,建议当地设有ITM实体服务店的,消费者网购一定要选择OVS服务,才能确保有完善的售后服务。而对于当地未设立ITM店的则只能据理力争。山寨网站骗钱财网购时消费者应只接受货到付款、第三方支付或OVS服务这三种方式。骗个人信息网上购物时不要轻易向卖家泄露个人详细资料,在设置账户密码时尽量不要简单地使用自己的个人身份信息。遇到类似电话核实的,一定要问明对方身份再视情形配合。网络钓鱼盗信息不要随意打开聊天工具中发送过来的陌生网址,不要打开陌生邮件和邮件中的附件,及时更新杀毒软件。一旦遇到需要输入账号、密码的环节,交易前一定要仔细核实网址是否准确无误,再进行填写。实际上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当购买者在网购时遇到商家只是不发货,而同时对发货行为没有具体赔偿约定的是可以要求商家按照交易货款三倍赔偿的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处理,商家如存在销售欺诈行为,可要求3倍消费金额的赔偿。

5,遇到超市商标价格错误且买单后该怎么处理

你指的是什么?价签上的价格和实际小票上的价格不一致是吗?如果是这种情况,你可以先去超市把价签从货架上抽出来,拿到服务台或找到值班经理,把价签和小票都给他看,问他怎么处理?是退款还是补差价。《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六条 经营者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有偿服务的标价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价格欺诈行为:   (一)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的;
去找总服务台,但是你要注意,一般超市不会听你解释,你就直接带她去你买东西的地方看那个价格,而且不要让他通知负责那块的人,因为有些超市是故意的 实在不行你就打12315
首先找到商标价格错误的证据,再拿付款单据找超市商谈

6,商标侵权赔偿数额多少的计算方式

《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但是具体到个别案件中,实际的赔偿数额该怎么样计算呢?当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都很难查清时如何处理? 《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根据这条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商标侵权赔偿有三种计算方式: 1、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对于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如果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进行计算那是非常复杂的,一是在实务中几乎不可能取得侵权人的完整、真实的财务记录,二是侵权人很可能并没有实际的获利,比如侵权刚开始就被发现,所有的货物还没有销售出去或者销售量非常的小,还不够前期的包装等费用。高院的解释将这个问题进一步简单处理了。 商标民事纠纷案件解释第十四条:“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商品单位利润乘积计算;该商品单位利润无法查明的,按照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计算。” 这种方式在实务中适用比较多,从调查取证的角度来看也相对容易一些,所以为首选方式。 2、被侵权人因为侵权而受到的损失;这种方式很是没谱,被侵权人因为侵权而受到的损失如何计算? 《商标民事纠纷案件解释》第十五条:“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可以根据权利人因侵权所造成商品销售减少量或者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乘积计算。”这种方式在实务中实际是难以适用的。 3、法定赔偿。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依职权适用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确定赔偿数额。 法定赔偿是有前提条件的,只有在前两种方式都无法计算时才适用。人民法院在确定赔偿数额时,应当考虑侵权行为的性质、期间、后果,商标的声誉,商标使用许可费的数额,商标使用许可的种类、时间、范围及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等因素综合确定。 4、连续侵权的,倒推两年。现实中这种情况比较多,侵权人很可能是延续多年一直在侵权,但是被侵权人很晚知道或者出于某些原因很晚才起诉,那么又如何计算侵权赔偿问题? 解释第十八条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超过二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有效期限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计算。” 根据解释的规定两年的起算时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之日起计算,这也是说不清楚的事情,什么叫应当知道?不用管了,这么说就好理解了:直接从起诉之日往前推两年,再往前的就不能计算赔偿了。 想要挽回商标遭受侵权的损失,单单是知道商标法对商标侵权赔偿的计算方式是不够的,还要有能力调查收集侵权证明,包括存在侵权行为的证据、侵权获利证据或者因侵权所受损失的证据等等。
一、赔偿的计算方式有三种  《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根据这条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商标侵权赔偿有三种计算方式:1、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2、被侵权人因为侵权而受到的损失;3、法定赔偿。  二、第一种计算方式(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的适用  对于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如果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进行计算那是非常复杂的,一是在实务中几乎不可能取得侵权人的完整、真实的财务记录,二是侵权人很可能并没有实际的获利,比如侵权刚开始就被发现,所有的货物还没有销售出去或者销售量非常的小,还不够前期的包装等费用。高院的解释将这个问题进一步简单处理了。解释第十四条:“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商品单位利润乘积计算;该商品单位利润无法查明的,按照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计算。”在中粮集团诉北京嘉裕东方葡萄酒有限公司等公司商标侵权案件中,法院判决被告1552.7479万元人民币。该案件因为标的额为一个亿,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对于赔偿的计算据本人了解适用的就是第一种计算方式,而且比较明确就适用了解释第十四条。中粮集团起诉的准备工作做得非常的好,迅速查封了被告的货物,并取得了部分财务资料。法院根据财务资料计算出被告侵权产品的销售量,并大致计算出每瓶酒的利润为9元,最后得出了1552.7479万元人民币的数字,以此为赔偿数额。  三、第二种计算方式(被侵权人因为侵权而受到的损失)的适用  这种方式很是没谱,被侵权人因为侵权而受到的损失如何计算?解释第十五条:“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可以根据权利人因侵权所造成商品销售减少量或者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乘积计算。”这种方式在实务中实际是难以适用的。我们不能简单地认为销量下降了就是因为侵权造成的。销量下降有无数种原因,每种产品都有其生命周期,在产品生命末期必然是要下降的。如果产品处于生命旺盛期,销量很可能并没有下降,那么这又如何去计算呢?单位利润的下降同样有千万种原因,有时厂家为了扩大市场占有率,自行下调价格,那么单位利润必然要下降,这与侵权人是没有关系的。  在实务中目前很少看到按这种方式计算赔偿的。  四、第三种计算方式(法定赔偿)的适用  解释第十六条:“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依职权适用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确定赔偿数额。”  法定赔偿是有前提条件的,只有在前两种方式都无法计算时才适用。法定赔偿由法官在0到50万元自由裁量,在50万元以下法官说了算,0到50万元这个幅度太大,但是请放心,法官也不是可以随意说的。解释第十六条第二款:“人民法院在确定赔偿数额时,应当考虑侵权行为的性质、期间、后果,商标的声誉,商标使用许可费的数额,商标使用许可的种类、时间、范围及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等因素综合确定。”法官要根据规定的各种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其中商标使用许可是比较好适用的,在实务中也有的法院按照许可费直接计算侵权赔偿,按许可费来计算赔偿,赔偿数额很可能会大于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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