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冠名赞助在财务上属于广告费吗

是的
没有频道的独家冠名,只有频道的战略合作和栏目的独家冠名。非诚勿扰冠名费一年一个多亿

冠名赞助在财务上属于广告费吗

2,冠名权支出按业务宣传费处理

冠名权支出不能按无形资产处理,因此计算所得税时,这笔费用不能按无形资产摊销;冠名权也不能按捐赠、赞助处理。捐赠、赞助是不求回报的,具有无偿性特点。而冠名权是以扩大企业知名度为目的,有前提条件的。况且,国家对捐赠、赞助的扣除是有严格规定的。 实际上,冠名权带有广告性质,但从该公司的情况看,也不能按广告费税前扣除。广告费支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广告是通过经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2.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3.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该公司不符合第一个条件。因而不能按广告费处理。 冠名权可按业务宣传费处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规定,业务宣传费在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千分之五范围内,可据实扣除。超过千分之五的部分不能扣除,也不能结转到以后年度扣除。

冠名权支出按业务宣传费处理

3,冠名权支出按业务宣传费处理

不明白啊 = =!
冠名权支出不能按无形资产处理,因此计算所得税时,这笔费用不能按无形资产摊销;冠名权也不能按捐赠、赞助处理。捐赠、赞助是不求回报的,具有无偿性特点。而冠名权是以扩大企业知名度为目的,有前提条件的。况且,国家对捐赠、赞助的扣除是有严格规定的。 实际上,冠名权带有广告性质,但从该公司的情况看,也不能按广告费税前扣除。广告费支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广告是通过经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2.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3.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该公司不符合第一个条件。因而不能按广告费处理。 冠名权可按业务宣传费处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规定,业务宣传费在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千分之五范围内,可据实扣除。超过千分之五的部分不能扣除,也不能结转到以后年度扣除。

冠名权支出按业务宣传费处理

4,应当如何区分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

在一些企业从事商业活动时,往往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来打广告和做业务宣传。那究竟是如何区分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呢,下面就简单介绍一下如何区分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 企业的广告费——广告费,应该记入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属于损益类账户,用于核算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企业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展览费和广告费等。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销售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而业务宣传费指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包括对外发放宣传品,业务宣传资料等。例如:公司宣传资料的印刷费等开具的发票。 业务宣传费与广告费的区别主要是承接业务对象和取得票据方面,要看具体业务是否通过广告公司、专业媒体在电视、网站、电台、报纸、户外广告牌等刊登,并取得广告业专用发票,如果这两条件是成立的,那可以作为广告费,否则只能作为业务宣传费。
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一般企业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 15% 的部分,化妆品制造与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企业不超过的部分,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超过部分可无限期结转。可以税前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限额提高。那么,哪些费用属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一、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定义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 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符合条件”具体应具备什么条件?参考国家税务总局的释义,“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将从广告的制定主体、播放渠道、相应票据依据等多方面予以明确。因此,企业可以从上述三个方面进行判断。1、纳税人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广告是通过经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业务宣传费,指未通过媒体的与其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广告性支出,并取得能够证明该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的真实、合规凭据。二、具体...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一般企业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 15% 的部分,化妆品制造与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企业不超过的部分,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超过部分可无限期结转。可以税前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限额提高。那么,哪些费用属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一、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定义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 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符合条件”具体应具备什么条件?参考国家税务总局的释义,“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将从广告的制定主体、播放渠道、相应票据依据等多方面予以明确。因此,企业可以从上述三个方面进行判断。1、纳税人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广告是通过经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业务宣传费,指未通过媒体的与其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广告性支出,并取得能够证明该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的真实、合规凭据。二、具体费用的判断根据上述规定,广告费一般应通过媒体传播,例如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等形式,并且是为介绍本企业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通告、声明等进行宣传。业务宣传费也是一种广告推广,是企业开展业务宣传活动所支付的费用,主要是指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包括:企业发放的印有企业标志的礼品、纪念品;新产品上市新闻发布会;)企业印刷的各种产品宣传册(不包括说明书))一些活动的冠名费用)在一些内部刊物上刊登的广告)为推广产品召开宣讲会而发放的会议用品;)为展览会消耗的宣传资料、参展样品;)为宣传公司产品而发生的群发短信费用等。

5,哪些费用属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一般企业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 15% 的部分,化妆品制造与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企业不超过的部分,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超过部分可无限期结转。可以税前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限额提高。那么,哪些费用属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一、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定义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 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符合条件”具体应具备什么条件?参考国家税务总局的释义,“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将从广告的制定主体、播放渠道、相应票据依据等多方面予以明确。因此,企业可以从上述三个方面进行判断。1、纳税人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广告是通过经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业务宣传费,指未通过媒体的与其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广告性支出,并取得能够证明该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的真实、合规凭据。二、具体费用的判断根据上述规定,广告费一般应通过媒体传播,例如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等形式,并且是为介绍本企业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通告、声明等进行宣传。业务宣传费也是一种广告推广,是企业开展业务宣传活动所支付的费用,主要是指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包括:企业发放的印有企业标志的礼品、纪念品;新产品上市新闻发布会;)企业印刷的各种产品宣传册(不包括说明书))一些活动的冠名费用)在一些内部刊物上刊登的广告)为推广产品召开宣讲会而发放的会议用品;)为展览会消耗的宣传资料、参展样品;)为宣传公司产品而发生的群发短信费用等。
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一般企业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 15% 的部分,化妆品制造与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企业不超过 30% 的部分, 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超过部分可无限期结转。 一、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定义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 15% 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符合条件”具体应具备什么条件?参考国家税务总局的释义,“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将从广告的制定主体、播放渠道、相应票据依据等多方面予以明确。因此,企业可以从上述三个方面进行判断。 国家税务总局目前没有正式的文件进行明确,以下是部分地方税务机关的解释,可供参考: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08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 纳税人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广告是通过经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 2)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 3)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 4)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的计算基数为“销售(营业)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的合计数”。 大连市(大地税函[2009]18号)规定: 1、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应符合下列条件: 1)广告是通过经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 2)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 3)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 2、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业务宣传费,指未通过媒体的与其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广告性支出,并取得能够证明该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的真实、合规凭据。 辽宁省(辽地税函[2009]27号)也有相关的规定。 二、具体费用的判断 根据上述规定,广告费一般应通过媒体传播,例如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等形式,并且是为介绍本企业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通告、声明等进行宣传。 业务宣传费也是一种广告推广,是企业开展业务宣传活动所支付的费用,主要是指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包括: 1)企业发放的印有企业标志的礼品、纪念品; 2)新产品上市新闻发布会; 3)企业印刷的各种产品宣传册(不包括说明书) 4)一些活动的冠名费用 5)在一些内部刊物上刊登的广告 6)为推广产品召开宣讲会而发放的会议用品; 7)为展览会消耗的宣传资料、参展样品; 8)为宣传公司产品而发生的群发短信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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