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入境免税限额由5000元降至2000元 跨境电商是怎么收税

跨境电商的税率在新政出台后要调为三挡:15%、30%、60%,跨境电商告别免税时代
现在跨境电商出口都是不需要交税的,而且都是走的散货一般也是不需要报关的。

入境免税限额由5000元降至2000元 跨境电商是怎么收税

2,跨境电商实施税收新政 进口葡萄酒涨税了吗

肯定有影响了 据云邮跨境电商报道,跨境电商即将告别“免税时代”的消息已经坐实,执行时间在2016年4月8日。将改版前的行邮税”被“消费税”和“增值税”取代。 新政策主要内容: 1)保税仓征收11.9%的税收; 2)个人年额度限制20000元; 3)个人月消费额度限制2000元; 4)只有征收15%的税收; 5)产品种类将受到限制。
你说呢...

跨境电商实施税收新政 进口葡萄酒涨税了吗

3,进口跨境电商税收政策终于落地看看有哪些影响

从去年开始传得沸沸扬扬的进口跨境电商税收政策终于落地了!经海关朋友确认,新政策将在最近几天对外公布。政策实施时间为:2016年4月8日起开始实施。特别注意,此项政策针对保税进口和直邮进口,个人物品行邮清关具体还不知会不会受影响!
肯定有影响了 据云邮跨境电商报道,跨境电商即将告别“免税时代”的消息已经坐实,执行时间在2016年4月8日。将改版前的行邮税”被“消费税”和“增值税”取代。 新政策主要内容: 1)保税仓征收11.9%的税收; 2)个人年额度限制20000元; 3)个人月消费额度限制2000元; 4)只有征收15%的税收; 5)产品种类将受到限制。

进口跨境电商税收政策终于落地看看有哪些影响

4,如何看待财政部发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

  看待《财政部发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分析:  1、跨境电子商务税收新税制实施所引发的成本上涨,对大型电商企业总体影响不大,但对中小跨境进口电商则影响较大,可能致使它们退出市场。税改后国内跨境电商要经过一个整合期,重新洗牌在即。新政出台后,跨境电商低门槛时期彻底过去,跨境进口电商将进入规范化、规模化、公平化的高速发展轨道。  2、“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正面清单”公布后,对整个行业结构影响显著,对一些企业有促进作用,如服装鞋帽类、家用电器类等,但对个别企业如低价彩妆类可能呈现负面影响。商家可能根据“正面清单”中的具体细则来引进不同品类商品、调整商品结构。  “正面清单”是对跨境电商税改的一项补充性政策,能够为跨境电商行业创造一个良好的市场氛围。此次税改后,跨境电商整体经营成本会上升,企业加速进入淘汰赛,行业将进一步优胜劣汰。  3、“正面清单”中,生鲜食品没有包含在内,业内认为这将对生鲜垂直类电商企业造成一定影响。未列其中的商品将面临较大的政策风险,垂直类跨境电商平台需要寻找新型跨境通关模式,将耗费更多成本。

5,中国应实施怎样的电子商务税收政策

一、国家现行的电商税收政策是:  电子商务如果有增值税货物交易,应该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负担率百分之四,一般纳税人税率百分之十七,但是可以抵扣进项税。  二、根据相关的报道,我的建议是:  1.加强对C2C平台的税收征管,努力做到应征尽征。按照这一思路,应当对C2C平台的个体网商进行强制性的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将其全部纳入工商行政管理和税务管理的范围。同时,尽可能利用交易平台和支付平台进行代扣代缴以实现应征尽征。如果从理想的依法治税和税务机关履行征管职能的角度来看,这一思路并无不妥。但是,从中国的征管实际和实质公平的角度来看,如果按照这一思路解决所谓电商征税问题,将会导致线上交易的税收征管力度和实际税收负担远高于线下交易,从而造成实质上的税负不公。  2.根据中国征管现状,按照实际公平的要求,尽可能保持税收的中性。这一思路并不意味着放弃对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而是要求税务机关在现行税收征管框架下将征管重点放在B2C交易和C2C交易平台中的大型网店上,其实质是不出台针对电子商务,尤其是C2C交易平台的特殊征管措施,而是在已有税收征管框架下,通过完善税收征管技术手段,在减少漏征漏管户的同时,重点加强已进行税务登记企业线上交易的税收征管,努力实现线上线下交易的税负公平。  对于C2C交易平台上交易规模较小,无实体经营场所且没有进行税务登记的个体网店,应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步将其纳入税收征管范围。为此,有必要修改现行的税收登记管理办法,将交易额较小的个体网店比照农村流动商贩,适用可以不办理税务登记的规定。下一步也可以通过修订《税收征管法》,对自然人纳税登记进行明确规定,通过建立覆盖自然人的普遍登记制度解决个体网店税务登记的问题。  为鼓励小微企业的发展,可以考虑进一步提高增值税、营业税的起征点,不区分线上线下交易普遍适用,鼓励超过起征点的个体网店进行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同时研究对小微企业适用所有税费按综合计征率简易征收的征管办法。  3.将电子商务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给予税收优惠。尽管中国近年来电子商务发展迅速,但网络零售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仍不足8%,电子商务对其他领域的渗透和影响才刚刚显现。为鼓励电子商务的发展,可以在一段时间内放弃所谓税收中性原则,对线上交易给予明确且有期限的税收优惠。但针对线上交易实施税收优惠政策的前提是,要有明确且成本较低的区分线上线下交易的征管措施,这一点在实施中有一定的困难。而且针对线上交易的税收优惠会带来传统行业较大的抵触。  比较可行的思路是研究制订与电子商务发展密切相关行业的税收优惠措施,如对电信运营商在农村地区的互联网宽带接入服务收入免税;对电信运营商在农村地区的互联网和高速移动网络的设备投资加速折旧或允许进行投资抵免;对在农村地区设立的快递网点收入减免增值税,等等。  综上所述,解决目前社会各界争论的电商征税问题,应客观理性地分析电子商务领域税收问题的实际状况;在制定税收政策时,避免就税收论税收和片面强调表面税收公平的错误倾向。要从中国现阶段税收征管实际出发,遵循实质公平原则,避免政府不适当的管制和干预。因此,解决电商征税问题不能采取第一种思路,第二种思路比较稳妥可行,如果条件具备,应积极研究实施第三种思路。
针对电子商务发展的特点1,商品数字化,税种,税率确认困难在传统贸易中,商品、劳务、特许权容易区分,因此多数国家(包括我国)的税法和国际税收协定对商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的适用税种、税率均有不同的规定。然而,通过因特网传送数字化商品、进行在线交易,税务机关难以掌握交易具体信息,因此对交易性质及适用税种税率难以确认。 2交易隐蔽流动,税源控管困难在传统交易的情况下,经营者一般都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或住所,而在电子商务条件下,经营者通过服务器在网上从事商务活动,不需固定的经营场所,服务器也很容易移动,交易地点灵活多变,税务机关难以从地域上进行清理控管,因而经营者为逃避税务管理,不办理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极易产生漏征漏管,造成国家税款流失。 3.商品交易简化,征税环节减少传统交易模式下,商业中介如代理人、批发商、零售商、包括常设机构等有规范的税务登记和固定营业地点,征税和管理相对容易,在电子商务交易中,产品或劳务的提供者和消费者可以在世界范围内直接交易,在征税环节减少的情况下,消费地难以从批发商、零售商等中介环节取得税收;而买卖双方均具有较高的隐蔽性,税务机关难以控管,可能导致大量的税收流失。 4、交易地点集中,税源分布失衡目前我国对网上交易的征税地点尚未作出明确规定,实际操作中为方便起见,都以售货方或劳务提供方所在地为征税地点,这样,一方面由于采用汇总缴纳规则造成所得税税源向生产地或劳务提供地集中,另一方面由于采用售货方或劳务提供方所在地为征税地点的办法造成流转税税源向生产地或劳务提供地集中,从而加剧了税源的不均衡分布,造成了国内税源分配面临争议。此外,跨国公司可以在避税地设立服务器,将网上交易的提供地或接受地转至该地以规避某些税收。 加强电子商务税收管理的政策 怎样对电子商务征税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税收征管的技术手段的研究上。电子商务具有隐蔽性、流动性的特点,空间上地域上的距离并不构成交易的障碍,这无疑给税收征管带来了极大的困难,但将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问题复杂化而感到无所适从做法,是不可取的。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电子商务税收管理。 1、完善登记管理,实施源头控管。 2、控制资金流,把握电子商务管理的关键环节。 3、制定网上交易的税收控管措施。 4、提高税务干部的综合素质。 总之,随着我国电子商务突飞猛进地发展,现行税制和税收征管手段在应对电子商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时产生的矛盾也在日益显露出来,必须注重对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办法及手段的完善,以适应信息化对税收征管的要求,最大限度地堵塞税收漏洞,减少税收流失。

文章TAG:电商  税收  新政  政策  入境  电商税收新政策  跨境电商是怎么收税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