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论证据的基本特征并一一详述

1、证据的客观性。证据的客观性是指证据事实必须是伴随着案件的发生、发展的过程而遗留下来的、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存在的事实。2、证据的关联性。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证据必须同案件事实存在某种联系,并因此对证明案情具有实际意义。3、证据的合法性。证据的合法性也叫证据的许可性,是指对证据必须依法加以收集和运用。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论证据的基本特征并一一详述

2,证据的特征有哪些

一、证据的特征有哪些1、证据有三个特征,分别是:(1)客观性;(2)相关性;(3)合法性。客观性证据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材料。相关性证据所证明的事实,必须是与嫌疑人、被告人定罪和量刑有关的事实。合法性收集证据的方式必须合法。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二、证据的几种表现形式1、犯罪工具如杀人的凶器、撬锁的工具、制造毒品的仪器、印刷非法出版物的设备;2、犯罪的物质对象如起获的赃款、被盗的汽车、贩卖的毒品;3、犯罪行为产生的物品如伪造的证券、非法制造的枪支、生产的假药、假酒;4、犯罪行为产生的痕迹如犯罪现场留下的血迹、精斑、撬压痕迹;5、表现犯罪结果的物品如砸毁的汽车、烧毁的房屋、被杀的尸体;6、证明犯罪人身份的现场遗留物和痕迹如遗留在犯罪现场的手机、电话本、烟头、指纹、脚印;7、犯罪人对抗侦查伪造的各种物品和痕迹;8、其他可供查明案情的物品和痕迹。物证的证据作用高于人证,物证比口供和证言相比更具有客观性和稳定性。

证据的特征有哪些

3,民事诉讼证据的特征

民事诉讼证据有三个基本特征:即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所谓民事证据的客观性,是指证据必须客观存在的事实,即具有客观性,客观性是指民事诉讼证据本身是客观的,真实的,而不是想象的、虚构的、捏造的。所谓关联性,是指证据与证明对象之间具有的某种内在的联系。证据材料最终被采信为证据的要经过两个阶段。首先,必须看证据材料是否具有关联性,没有关联性的证据材料不能考虑采用为证据。其次,对于有关联性的证据材料,还应就其关联性的程度加以评价。所谓合法性,是指证据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不为法律禁止。合法性不仅指证据必须按照法定程序收集和提供,还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条件。概括起来,合法性包括三个方面:收集证据的合法性;证据形式的合法性;证据材料转化为证据的合法性。证据材料要成为证据必须经过法律规定的程序。

民事诉讼证据的特征

4,证据的特征

证据的特征有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1.刑事诉讼证据具有以下特征:(1)客观性。客观性是指刑事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或者是人对于客观事实的反映。它是证据最基本的特征,是首要的因素。办案人员不能要求证人、嫌疑人、被告人按照办案人的主观判断去陈述。不能对嫌疑人、被告人、证人的陈述做歪曲、片面的记录。(2)关联性。关联性是指作为证据的事实必须与案件有关联并对证明案情有实际意义。必须是与嫌疑人、被告人定罪和量刑有关的事实。(3)合法性。合法性是指证据必须具有法律规定的形式,并依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加以收集和运用。证据的合法性要求:证据必须是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和审判人员收集的;证据必须是依照法定程序和方法加以收集的;证据必须具有合法的形式;证据必须经过合法程序查证属实。2.证据是刑事诉讼的核心问题,是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唯一手段,是正确处理案件的基础。刑事证据是迫使犯罪分子认罪伏法、接受改造的有力武器,也是使无罪的人免受刑事追究的保障。3.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4.证据的客观性,为公安司法人员调查收集证据,查明和证明案件事实真相,提供了物质基础。证据的这一本质特征,要求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应当是对案件事实的客观反映和真实的描述。无论是在刑事诉讼中,还是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行为人行为的实施及其后果的形成必然会对所作用的环境、人或物产生影响,从而形成一些客观存在的事实材料。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 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5,什么是证据它有何特征

一、证据是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它是仲裁机构查明案件事实,分清是非,正确处理仲裁案件的基础,是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利武器。二、证据有三个基本特征:(1)客观性。客观性是指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材料。仲裁案件争议的焦点,权利受到侵害的事实,谁是谁非,谁应承担民事责任,都不能靠主观臆断,而只能经过调查研究,从客观实际来推断。(2)关联性。关联性是指证据必须与待证事实有内在和必然的联系。仲裁实践中,仲裁庭会收到双方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据。即使这些证据都是事实,各个证据与案件的联系程度也有不同,有的可能与争议的性质和内容无关。只有那些与案件有内在和必然联系的证据才能作为定案的证据;那些与案件无内在和必然联系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证据。(3)合法性。合法性是指证据的收集和提供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证据的合法性包括:①某些证据具有法律规定的许可性。对某些法律行为的成立,法律规定了特定的形式。不具备法律规定的形式,该项法律行为不能成立,如技合同法的规定,技术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等。在仲裁中要证明该种法律行为的成立,就应以法律要求的特定形式去证明。②证据必须由当事人依法提供和仲裁庭依法定程序调查收集和审查核实。如果不按上述要求提供,即使是能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也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6,证据有哪几类应具备哪些特征

你好证据各类如下: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证据特征:关联性,合法性,真实性;
(一) 证据力和证明力 证据力(可靠性价值):潜在证据力——可能的证实能力 现实证据力——确认的证实能力 证明力(实质性价值):众多审计证据的综合性价值 (二)审计证据的特征 客观性——客观事实的反映,不以人的意志转移,它不同于判断推理 (运用逻辑思 维,分析客观事物的性质、数量、演变趋势等作出的判断,是思维的基 本形成) 可靠性——正确可靠 合法性——具有法律上效力 时间性——证据效力受时间限制 重要性——证据的有用性 相关性——指证据与审计目的、具体目标及证据间的相关 充分性——证据数量足以能证实问题,足以能消除人们头脑中的合理怀疑
你好!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证据有以下几种。  (1)书证。凡是用文字、符号、图画在某一物体上表达人的思想,其内容可以证明待证事实的一部或全部的,称为书证。  (2)物证。凡是用物品的外形、特征、质量等证明待证事实的一部或全部的,称为物证。  (3)视听资料。凡是利用录像、录音磁带反映出的图像和音响,或以电脑储存的资料来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称为视听资料。  (4)证人证言。诉讼参加人以外的其他人知道本案的有关情况,应由人民法院传唤,到庭所作的陈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交的书面陈述,称为证人证言。  (5)当事人陈述。当事人在诉讼中向人民法院所作的关于案件事实的叙述,称为当事人陈述。  (6)鉴定结论。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对某些专门性问题,指定具有专业知识的人进行鉴定,从而作出科学的分析,提出结论性的意见,称为鉴定结论。  (7)勘验笔录。人民法院审判人员为了查明案情,对与争议有关的现场或者物品,亲自进行勘查检验,进行拍照、测量,将勘验情况和结果制成笔录,称为勘验笔录。  民事诉讼证据的特征要符合三性,“三性”是指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  真实性是指一份证据本身形成过程是客观真实的,不是出具证据的一方有意伪造的,同时其中的内容是能客观反映待证事实的。  证据的合法性是指:(1)该证据符合证据的法定形式,民事诉讼证据有七种法定形式,凡不符合这七种法定形式的都不具有合法性;(2)该证据符合形式上的要件。  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必须具有一定的联系 如有疑问请追问。满意请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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