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买卖合同关系有什么

买卖合同常见于我们日常生活中,小到我们去买早餐、买生活用品,大到一些大型机器设备的采购、国际货物买卖,都是属于买卖合同的范畴。就连很多人都在使用的网购,也是买卖合同。正因为它常见于我们的生活中,所以有很多交易发展出了各自的行规,甚至不同的当事人之间都有不同的交易习惯,比如分期付款、异地交付甚至不需要现金的现货互易等。在我所遇到的买卖合同案例中,当事人往往会去忽略一些习惯做法中存在的问题,以至于形成了一种以前这么做都没有出事,以后继续这么做肯定也不会出事,因此我们不需要律师的错误认识,从而导致各种损失甚至遭遇诈骗。因此,您需要专业的法律人士对您的交易习惯做一个诊断,分析其中的法律风险,才能够更好地避免和减少您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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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何在网上购买物品后签定交易合同

由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需要注意的是合同内容。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也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我来为你解答:1、可以持个人身份证明到房管局进行现场查询,在房管局交易办事窗口提供合同及身份证即可查询合同信息是否有效以及是否已经备案;2、还可以登陆房管局网站进行远程查询,具体如下: 登陆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管理局政务信息网”,直接在首页点击“网上签约查询”; 点击后进入查询页面,输入《商品房买卖合同》封面左上角合同编码,再输入约时所确定的密码即可进行合同相关信息的查询。祝你顺利!房产人阿斌为你解答。

如何在网上购买物品后签定交易合同

3,网上购物合同是否成立

在网购时,买方将商品放入购物车的行为,应视为买卖双方对于价款和标的物初步形成合意,购物网站随后会提示买方及时付款,故买方将商品放至购物车的行为应视为买方的承诺,买卖合同成立。而买方将货款汇至支付平台,买卖合同即生效。 合同的成立。依照合同法之规定,合同的成立采取要约、承诺方式。在网上购物的过程中,卖方将其商品在网店展示的过程应视为要约而非要约邀请。所谓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但内容具体确定的要约邀请应视为要约。对于内容具体确定应理解为至少包括标的、价款两项内容。网上购物过程中,卖方展示给买方至少包含上述两项内容,故应视为要约。买方将商品放入购物车的行为,应视为买卖双方对于价款和标的物初步形成合意,购物网站随后会提示买方及时付款,故买方将商品放至购物车的行为应视为买方的承诺,买卖合同成立。但由于网络的开放和虚拟性,网络交易有很强的随意性,不存在所谓的信赖利益损失,故买卖双方均享有任意撤销权,买方可以随时删除购物车中的商品,卖方也可以随时将商品下架。

网上购物合同是否成立

4,谁能帮忙找个商品买卖合同的范本比较全面的谢谢

商品购销合同范本  甲方(供货方):  地址(住址):  联系电话: 传真:  主要负责人: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乙方(购货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主要负责人: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营业执照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在合约期内为乙方供应商品,达成如下协议:  一、商品的供应  1、甲方向乙方供应商品的品种、数量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并盖章的订单为准。  2、甲方有新产品推出时,应第一时间推荐给乙方,以便共同创造商机。如乙方确定经营,将按乙方新商品入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二、商品的质量  1、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的质量应当符合该商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  2、在甲方每次向乙方供应商品时,双方可在订单上对该商品的具体质量标准进行约定。甲方在供应乙方商品的同时应当提交所供应商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  三、商品的价格  1、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除要执行国家订价或国家指导价的,均由双方协商订价。  2、基于保护商业秘密的需要,甲方供应的商品交易价格以双方盖章确认的报价单为准,报价单为每一具体商品供货合同的组成部分。  3、甲乙双方积极配合,维护所经营商品的市场零售价的相对稳定和统一。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的价格不得高于甲方向乙方及乙方分支机构所在地的其他客户所供应同等商品的最低批发价。  4、甲方在供货价发生提价变动时,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在征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方可执行。否则,乙方仍按旧价和甲方进行结算,并允许乙方在提价生效前的订单有效,以旧价进货。  四、商品的包装方式  1、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的包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通用方式。没有通用的方式,应当采取足以保护商品的包装方式,保证商品安全、卫生地运抵乙方。  2、甲方商品包装之标示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产地、原材料、用途、使用方法、警示语、保质期、生产期、保质条件等必须有清晰的标示。  3、双方可在订单中订明具体商品的包装方式标准,乙方可要求在供应乙方的商品贴上货号、条码、标签。商品的包装费用由甲方负担。  五、供应商品的期限、地点、方式  1、乙方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向甲方采购货品。  2、订单期限和供货期限由具体的订单规定。  3、若乙方更改订单,甲方在收到该更改通知后×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则视为甲方同意按更改后的订单交货。  4、供货的地点由具体的订单指定。  5、甲方须保证在收到乙方订单后,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时段,在36小时内将商品送抵乙方配货中心或指定的分店内。如缺货应在乙方下订单后6小时内通知乙方,并保证缺货率不高于10%,否则乙方将考虑和甲方的合作,并保留追究因甲方缺货所造成的乙方损失的权利。  6、供货方式采用甲方一次性送货,除非乙方要求甲方分开送货。  7、甲方交货时,应提供乙方的订单复印本,并采用乙方规定的送货单填写模式列明送货的各项商品数量。  8、送货的运费有甲方负责  六、检验的标准与方式  1、对于甲方供应的货物,乙方在验收时采用本协议第二条之标准做为质量检验标准。  2、乙方收货时仅对甲方所供应物的数量的进行验收或只对货物进行抽检。  七、供应商品的退货  1、甲方须保证无条件退换有质量问题的商品(如漏罐、涨罐、涨包、穿孔、变质、破碎等);无条件退回不符合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商品。  2、在保质期内,乙方在符合货物规定的保质条件下保管该货品,如发现甲方所供货物有质量问题,乙方均可向甲方提出质量争议,甲方应负全部责任。而且乙方因质量问题的退货不受时间限制。  3、甲方同意为乙方更换保质期剩余两个月内的产品(个别保质期较短的商品除外)。  4、甲方须协助乙方控制好库存,加快周转,保证乙方不断货。如乙方出现个别情况下的库存过大或失控,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处理和退换。  5、甲方在应该退货时,在乙方通知两次甲方仍不处理的,乙方当已退货处理,直接在应付货款中扣除该批货款,并在一个月后销毁该批商品。  6、所有情况下的退货运费有甲方负责  八、货款结算方式  1、实销实结:甲乙双方在每月×日核对甲方商品的实际销量。在双方对单后×天内为甲方结算货款。  2、保底结算: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结算保底金额。在甲方商品送抵乙方的金额超过保底金额×元后按结算期×天为甲方结算货款。  3、数期结算:在甲方商品送抵乙方后×天,为甲方结算货款。  4、乙方新店开业所订商品货款的付款方式为:  5、乙方对甲方新入场商品货款的付款方式为:  6、乙方支付方式为(A、电汇;B、支票;C、现金)。如乙方提前付款,甲方可给予的现金折扣为:提前10天为1%,提前20天为2%,提前30天为3%.  7、甲方结算时须按乙方关于发票的提供要求提供不低于结算总额▁%的合法增值税发票,如因甲方提供违法的增值税发票,致使乙方受到税务机关的查处或罚款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甲方单方面负责。  8、乙方采购甲方商品超过约定金额一定比例,甲方给予乙方实际采购额的一定比例奖励折扣,上述奖励折扣在次年一月份内双方核对实际购销金额后,甲方以现金形式付清,乙方向甲方出具收款收据。  双方同意年终奖励不包括平时促销的奖励或单品销售的奖励。如因甲方的原因(如缺货、送货不及时等)导致乙方不能完成指标,按本合同中的最低年终奖励率计算。    9、乙方保证全年购进双方指定的商品(另付商品清单),甲方提供▁%的年终奖励。  九、其他约定  1、甲方须保证在有厂家或经销商进行商品促销或销售奖励等活动时,在乙方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协助乙方进行相同的活动。  2、甲方应积极参与乙方店内进行的各种促销活动(另付清单并签署)。  十、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多交或少交商品,乙方有权拒收多交的商品,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负担;甲方少交商品,如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甲方应负赔偿责任。如果乙方仍然需要少交部分的商品,甲方应当继续供应少交的商品。  2.甲乙双方签订促销协议,若甲方出现促销价有效期内延迟交货或交货数量短少甚至不交货的情况,应向乙方赔偿×元的违约金。  3.乙方不得无故拒收甲方按合同供应的商品,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4.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或提供假冒伪劣、变质、变味的产品,导致乙方遭受相关政府部门或引致乙方顾客的投诉,乙方有权退货,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可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究甲方赔偿乙方商誉损失的权利。  5.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如果高于甲方向乙方或乙方分支机构所在地其它客户供应同等商品的最低批发价,乙方有权不支付超出部分的货款,甲方应当支付乙方超出部分货款两倍的违约金,如果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补偿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还应当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6.如果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因所有权有争议或受到限制,或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而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选择中山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本合同在合同所列附件齐全,并甲方为单位时,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及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为自然人时,自然人、乙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及加盖手指模、公章后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定补充协议书,该补充协议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有关促销补充合约:  项目明细促销费用备注  促销次数/年  天数/次数每次促销的天数  折扣%  免费商品  赠品价值人民币  海报赞助费/档人民币▁ /档期  特别年节新年人民币▁ /店  春节人民币▁ /店  劳动节人民币▁ /店  国庆人民币▁ /店  中秋节人民币▁ /店  赞助公司庆典赞助费人民币▁ /次  开业赞助费人民币▁ /店  店庆赞助费人民币▁ /店  灯箱广告费人民币▁ /个  代表签名:  公章:  供应商签名及盖章供应商签名:  供应商公章:  以上促销补充合约可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另行协商后再签订。  甲方: 乙方:  主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  (签章) (签章)  签署日期: 年月
另外两个回答的内容能用么。。。。。。。去青鸟合同卫士app里面自己生成吧
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 ()房买卖合同字号 签约须知 一、本合同适用于存量房屋买卖。 二、请用钢笔、毛笔等不易退变色且不易擦除的书写工具填写。 三、本合同的任何涂改,均应由甲乙双方在涂改处签署确认。 四、在“□”中打“√”表示选中,打“×”表示不选中。除违约责任可以复选中外,其他均为单选中。 五、本合同条款空白处由买卖双方商定填写。 六、请仔细斟酌第四条和第六条的具体涵义,采取相应措施,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以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七、请仔细阅读面积误差特别提示和特别条款,以免引发纠纷。 八、通过经纪机构促成交易的,务必如实签填经纪栏内容,以切实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须知和本合同条款内容,请仔细阅读,以切实保证自身的合法权益。 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张三 乙方(买方):李四 经纪机构:南京诚信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下列房屋买卖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南京市鼓楼区华侨路35号1207室,建筑面积100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鼓改字第12345号,丘号为123456-I-8; (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见附件一; (四)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土地使用年限自2000年10月1日至2070年10月1日;×划拨取得。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屋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小写)800000元,(大写)捌拾万元,其中含定金(小写)20000元,(大写)贰万元,尾款(小写)无元,(大写)无元。 第四条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按下列约定: √乙方同意在以下规定期限内将房屋转让价款解交南京市房地产交易市场设立的资金托管专用账户: 1、2007年9月1日前将自有资金人民币(小写)240000元,(大写)贰拾肆万元解交托管账户。 2、甲方同意乙方向工商银行银行申请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总额为人民币(小写)560000元,(大写)伍拾陆万元,用于支付房屋转让价款的余款。乙方同意于2007年9月15日前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委托银行将贷款资金全部划入南京市房地产交易市场托管资金专用账户。若乙方不能按计划贷足或者银行不同意贷款申请的,则转让价款的不足部分,乙方同意在银行贷款批准或者不批准之日起3日内以现金解交托管账户。 3、甲方同意乙方自留尾款无元,不存入托管账户,在房屋交付时,甲、乙双方自行交割。 ×甲、乙双方同意以以下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支付房价款,并自行承担房屋转让价款安全的全部责任: (注:不办理房屋转让价款资金托管的交易双方可选中该项,并商议填写相关内容) 经纪机构及其人员均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代收代付房屋转让价款。 乙方未按规定支付房价款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无法以现金方式补足贷款资金不足部分的,甲乙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并撤销该房屋买卖的转移登记申请,同时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承担违约金肆仟元。 √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到期房价款的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 √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超过十天,且所欠应付到期房价款超过伍仟元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在解除合同后三天内将已收房价款退还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占总房价款百分之五的赔偿金。 × 第五条甲、乙双方定于2007年9月20日时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双方定于2007年9月30日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甲方应在房屋产权过户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总房价款的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 √甲方交付房屋的附属设施或装饰装修不符合约定的,按不符部分的×约定价值√评估价值×市场价格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十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乙方解除合同后三天内将已收房价款和双倍定金返还乙方,并按总房价款的百分之五支付赔偿金。 ×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七条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后十日内,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经纪机构促成的交易适用)经纪机构应在甲乙双方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前,按《南京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为甲乙双方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的网上操作服务。 甲乙双方应在经纪机构的网上操作服务后3日内持申请书及其它登记资料向房屋权属登记机构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甲乙双方自行成交的适用)甲乙双方应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通过南京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的网上操作服务打印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并在3日内持申请书及其它登记资料向房屋权属登记机构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第八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九条该房屋自权利转移之日起三个月内被依法拆迁的(拆迁时间以乙方搬迁时间为准),双方按下列约定处理: √房屋拆迁补偿款高于(含本数)本合同约定房价款的,甲、乙双方之间不因房屋拆迁产生新的权利义务;房屋拆迁款低于本合同约定房价款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占差额%的经济补偿。 × 第十条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 甲方结清已发生的费用,甲方已经预缴的费用,其权益由乙方享有,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第十一条甲方、乙方、经纪机构均自愿遵守《南京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一方因违反《南京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给他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自 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提交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伍份。其中甲方留执贰份,乙方留执贰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附件一房屋平面图和四至范围 (略) 附件二租赁、抵押、相邻等关系及其处理办法 1、房屋出卖前已出租给王五,甲方负责在房屋交付前解除租赁关系,有关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2、房屋出卖前已设定抵押权,担保债务贰拾万元。甲方负责在乙方支付第一期房款前解除抵押,并注销相应的抵押登记,有关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3、房屋阳光权受华侨路52号大楼妨害,其标准低于政府规定最低标准,乙方取得房屋后无权提出异议。 附件三室内附属设施和装修情况 (一)附属设施: 1、水市政直供,户外独立水表 2、电8KW,户外磁卡电表 3、燃气管道煤气 4、有线电视南京有线电视网 5、通讯南京电信固定电话一门,网通10兆宽带到户 6、其他①单元可视对讲门禁 ②与物管连接户内紧急求救系统等 (二)装修情况: 择其要点简要描述(略) (此页无正文)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证照|身份证号码: 证照|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代理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经纪栏(以下适用于经纪机构促成的交易) 为甲、乙双方提供服务的经纪机构及其经办经纪人员如下: 经纪机构(签章): 备案证书号码: 经纪人员(签章): 执业证书号码: 主要服务内容: 面积误差特别提示和补充约定 因国家房产测量规范的调整等原因,甲方现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面积与交易后乙方领取的《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面积之间可能存在很大的差异。为了避免交易后因面积差异可能引起的纠纷,南京市房产管理局将于交易过户前为买卖双方免费复核面积(复核于二日内完成,交易大厅内设有测绘受理窗口)。 甲、乙双方对上述房屋面积误差已有充分了解和预见。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同意按下列第种方法处理: 1、双方买卖房屋按套计价。双方自愿按房产测绘部门的面积复核成果申请权属登记,《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房价款不再调整。 2、房产面积测绘部门复核成果记载的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双方自愿按面积复核成果申请权属登记,并将《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房价款调整为人民币元,且以调整后的房价款作为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的申报价格。 3、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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