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情形构成共同犯罪,共同犯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什么
来源:整理 编辑:问船数据网 2024-07-31 04:38:40
1,共同犯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什么
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应该是三个:
1、在犯罪主体上必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2、在主观方面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共同犯罪故意的种类有:实行故意、组织故意、教唆故意、帮助故意;
3、在客观方面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共同犯罪行为的种类有:实行行为、组织行为、教唆行为、帮助行为。
2,共同犯罪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一)主体要件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二人以上,具体来讲,可以分为下列三种情形: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构成的共同犯罪。这种自然人共同犯罪,要求各犯罪人都必须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2.两个以上的单位构成的共同犯罪。3.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与单位构成的共同犯罪。(二)客观要件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是指各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所谓共同犯罪行为,是指各犯罪人为追求同一危害社会结果,完成同一犯罪而实施的相互关系、彼此配合的犯罪行为。在发生危害结果时,其行为均与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三)主观要件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是指各共同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3,1下列哪些行为构成共同犯罪 A19岁的甲和14岁的乙一起去盗
答案(ABD)A选项,虽然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对盗窃行为不负刑事责任,但按照目前的刑法新理论来看,甲乙同样构成共同犯罪,只不过乙的14岁是盗窃违法行为的阻却事由,只是不承担刑事责任。B选项,不谋而合,其含义是指事先两人没有商量过却在盗窃时两人的意见或行为完全一致,这说明在盗窃的过程中两人也互相意会,互相示意过了,因此也构成共同犯罪。C选项,教唆未成年人,构成间接正犯,且乙只有13岁,对杀人的违法行为具有法定阻却事由,不承担刑事责任也不构成共同犯罪。D选项,周某是教唆犯,郭某是实行犯,两者构成共同犯罪。应当注意的是共同犯罪在分工上的不同可以分成教唆犯、实行犯、帮助犯。
4,共同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共同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1、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是:(1)主体是两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2)具有共同犯罪的故意;(3)有相互配合的共同犯罪行为;(4)共同侵害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过失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二、不是共同犯罪的情形有哪些不是共同犯罪的情形有:1、共同过失犯罪;2、一方为故意犯罪,一方为过失犯罪;3、同时犯,即同时实施犯罪,但彼此之间没有任何意思联络;4、先后故意实施相关犯罪行为,彼此没有主观联系;5、超出共同故意之外的犯罪,即实行过限;6、二人以上共同实施没有重合内容的不同犯罪;7、事前无通谋的窝藏、包庇行为,以及事前无通谋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行为。
5,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形有哪些麻烦告诉我
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那么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形有哪些呢?根据上述对共同犯罪构成特征的分析,可知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二人以上的共同过失行为造成一个危害结果的,不构成共同犯罪。2.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危害行为造成某种危害结果,但有的是出于故意,有的是出于过失,不构成共同犯罪。3.无罪过帮助他人实施故意犯罪的,不构成共同犯罪。4.二人以上同时或者先后(近乎同时)针对同一个目标实施同一犯罪,但主观上缺乏共同实施犯罪的意思联络的,属于同时犯,不构成共同犯罪。5.超出共同故意范围之外的实行过限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6,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共同犯罪的构成特征 构成共同犯罪,必须具备如下要件: (一)主体要件 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二人以上,具体来讲,可以分为下列三种情形: 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构成的共同犯罪。这种自然人共同犯罪,要求各犯罪人都必须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2.两个以上的单位构成的共同犯罪,即刑法理论中所谓的单位共同犯罪。 3.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与单位构成的共同犯罪,这在刑法理论中通常谓之自然人与单位共同犯罪。 (二)客观要件 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是指各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所谓共同犯罪行为,是指各犯罪人为追求同一危害社会结果,完成同一犯罪而实施的相互关系、彼此配合的犯罪行为。在发生危害结果时,其行为均与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这种共同行为就其表现形式而言,可以分为三种情形: 1.共同作为、共同不作为、作为与不作为的结合。共同作为,即各共同犯罪人均实施了法律所禁止的行为而构成共同犯罪,比如甲、乙二人共同将丙杀死,共同不作为,即各共同犯罪人均未履行应当履行的义务而构成的共同犯罪,比如儿子、儿媳共同遗弃年迈无独立生活能力的父母。作为与不作为的结合,即共同犯罪人中有人系作为行为,有人系不作为行为,例如:铁道养护工甲与乙事先合谋破坏铁路设施,在乙实施破坏作为时,甲佯装熟睡,不履行其职责。 2.共同直接实施犯罪。在这种场合中,共同犯罪人没有分工,均直接实施犯罪的实行行为。 3.存在分工的共同犯罪行为。具体表现为有组织行为、教唆行为、实行行为和帮助行为。在这种场合中,各人的行为形成有机的整体。 (三)主观要件 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是指各共同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所谓共同的犯罪故意,是指各共同犯罪人通过意思联络,认识到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决意参加共同犯罪,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其特征是: 1.共同的认识因素,包括三个方面的要素:一是认识到不是自己一个人单独实施犯罪,而是与他人互相配合共同实施犯罪,二是不仅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产生某种危害结果,而且也认识到其他共同犯罪人的行为也会引起某种危害结果;三是各共同犯罪人都预见到共同犯罪行为与共同犯罪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2.共同的意志因素。其中,共同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是共同直接故意;共同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是共同间接故意,在个别情况下也可能表现为有的基于希望,有的则是放任。 基于上述理解,下列几种情况均不能成立共同犯罪:(1)同时犯不是共同犯罪。所谓同时犯,是指没有共同实行犯罪的意思联络,而在同一时间针对同一目标实行同一犯罪。(2)同时实施犯罪而故意内容不同,不构成共同犯罪。(3)超出共同故意以外的犯罪,不构成共同犯罪,此种情况,在刑法理论上称做“实行犯过限”的行为。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的共同故意犯罪。构成共同犯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共同犯罪的主体条件。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二人以上,可以是两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两个以上的单位,还可以是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与单位共同。2、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是指各共同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所谓共同的犯罪行为,是指各个共同犯罪人为追求同一危害社会的结果,完成同一犯罪而实施的相互联系、彼此配合的犯罪行为。3、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各共同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即各共同犯罪人通过意思联络,认识到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决意参加共同犯罪,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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