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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典重大误解显失公平

法律主观:重大误解与显失公平的区别:重大误解,指的是一方当事人因自己的过错导致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误解而订立了合同。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自己的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重大误解显失公平

2,重大误解与显失公平区别

重大误解与显失公平的区别是什么?1、重大误解是当事人因自己的过错导致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误解而订立了合同,而显失公平是基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情况订立了合同;2、重大误解的合同并不要求后果显失公平。相关法律规定是1、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2、《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重大误解与显失公平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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