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子商务的发展带来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电子商务法,是调整以电讯为交易手段而形成的交易形式所引起的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电子商务法是一个非常庞杂的法律体系,涉及许多领域,既包括传统的民法领域,又有新的领域如电子签字法、电子认证法等,这些法律规范总体上属于商法的范畴.你再找找看

电子商务的发展带来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2,我国跨境产品侵权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一般电商平台上销售的商品包括自营商品和作为平台展示的网络卖家所销售的商品两种类型。自营商品由于电商平台能够做到严格审核,对商品的采购、运输、仓储、销售等拥有较高控制度,发生知识产权侵权投诉的概率相对较低,并且可直接适用相关知识产权法律规定,因此引发的争议较小。对于第三方网络卖家所售的商品,虽然入驻时可以对卖家资质进行审核,但由于平台对信息展示及具体交易过程控制程度低,因此,平台接到的知识产权侵权投诉明显多于自营商品,引起的问题较多。如何预防跨境电商交易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进货需注意:进货时,应多次确认供应商的授权许可,免除侵权麻烦。
你好,你所销售的产品是否是正品?

我国跨境产品侵权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3,如何应对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侵权

您好!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应对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侵权主要可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1)探索建立统一的电子商务实体法;(2)确定统一跨境电商知识产权执法机关和审理标准;(3)建立企业跨境电子商务风险审查机制。如能进一步提出更加详细的信息,则可提供更为准确的法律意见。
首先第一是不要侵权,拿不准就上sellez搜一下。第二,收到律师信不要慌,不止你一个人,尽快吧paypal里的钱取出来第三,找律师应诉或者和解
一般电商平台上销售的商品包括自营商品和作为平台展示的网络卖家所销售的商品两种类型。自营商品由于电商平台能够做到严格审核,对商品的采购、运输、仓储、销售等拥有较高控制度,发生知识产权侵权投诉的概率相对较低,并且可直接适用相关知识产权法律规定,因此引发的争议较小。对于第三方网络卖家所售的商品,虽然入驻时可以对卖家资质进行审核,但由于平台对信息展示及具体交易过程控制程度低,因此,平台接到的知识产权侵权投诉明显多于自营商品,引起的问题较多。如何预防跨境电商交易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1. 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2. 进货需注意:进货时,应多次确认供应商的授权许可,免除侵权麻烦。

如何应对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侵权

4,电子商务中存在哪些法律问题

电子商务中合同是否采用书面形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可根据自己的意愿来确定,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是其他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书面合同的好处是形式明确肯定,有据可查。对于防止争议和解决纠纷有积极意义。而以口头形式订立合同的特点是直接、简便、快捷以及数额较小。但口头合同没有凭证,发生争议后难以取证,不易分清责任。故在商业活动中,书面合同仍为合同当事人广泛采用的方式。   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由于网络中使用的数据电文与传统的书面文件差异很大,数据电文能否被视为书面文件,以数据电文的形式订立的合同是否可被视为书面合同,这不仅关系到电子商务的发展前景,同时也是对传统观念的重大挑战。与传统的书面文件相比,数据电文有以下特征:(1)数据电文的实质是一组电子信息,其依赖于的存在介质是电脑硬盘或软盘的磁性介质,而不是传统的纸张;(2)数据电文的表现形式不是有形的纸张文字而是调取储存在磁盘中的文件信息,利用电子枪显示在电脑显示屏上的文字来表现。   数据电文的上述特点与传统上法律对书面文件的界定是完全不同的,因此,要将传统的书面形式要求照搬到电子商务中是根本不可行的。针对此种情况,联合国贸法会在起草《示范法》时,采用了一种称作“功能等同法”(functional equivalence approach)的立法技术。此种方法立足于分析传统的书面对合同的作用,以确定通过电子技术来达到这些目的或作用。例如,书面文件可以启到以下作用:提供的文件可以识读;文件可以复制使当事人均持有同一份文件的副本。以书面文件的基本作用为依据,联合国贸法会在《示范法》第6条中规定:“如法律要求信息须采用书面形式,假若一项数据电文所含信息可以以备日后查用,即满足了该项要求”。该条规定在不要求各国取消其国内法关于书面形式要求的前提下,扩大了 “书面形式”一词的解释,将数据电文纳入“书面形式”的范畴之内。   新加坡《交易法令》第7条也规定:“在法律要求信息采用文字、书面形式,或规定了未采用书面形式的一定后果的情形下,如一项电子记录所含信息可以调取已备日后查用,则其应被视为满足了该项要求”。我国《合同法》第11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该条解决了数据电文的“书面形式”问题。   在电子商务活动中,中国合同当事人可以数据电文形式订立法律要求的“书面合同”。
那太多了,先是在中国不是实名制上网,网络的发展速度太快,法制跟不上,技术上也老是不过关

5,电子商务中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电子商务企业内生风险防范体系  所谓电子商务企业内生风险防范体系,是指电子商务企业内部建立的风险防范机构、机制、对策、方法、措施等的综合。  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对IT从业人员进行电子商务运作和安全管理的系统而全面的教育,并培养其相关的风险防范意识,给予其更多的培训及资格认证,从而使其对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有一个全面和客观的认识。  加强内部管理机制  “三分技术、七分管理”的理念不能只停留在理论阶段,更重要的是企业应该将其转化为具体的操作。内部管理机制设计的基本原则是:要求发生在系统内的所有行为都是有定义的行为,并且符合程序控制的要求,所有行为的发生都有审计记录,管理的有效性,可以解决许多技术层次解决不了的风险问题。  实施风险防范等级管理  此点可借鉴我国实施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政策”,对企业来讲,风险可以分为重要风险和一般风险,企业应该坚持安全成本与风险相平衡的原则,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抓住重点,力求具体、明确、到位,讲究实效。  建立主动性安全基础构架  赛门铁克公司亚太地区副总裁Vince Steckler在2004年3月5日的亚太安全论坛上作了“在企业范围内建立主动性安全基础构架”的演讲,主要针对企业提供各种前瞻性措施,通过在企业范围内实施完善的安全措施,有效识别和管理漏洞,将安全策略与商业战略结合起来,筑起一道抵御不断升级的风险威胁的重要防线。  外生风险防范体系是指对电子商务企业风险起防范作用的相关法律法规、信用、物流和电子支付等社会体系的总和。  电子商务安全的法制建设  在参考国际《电子商务示范法》的前提下,根据我国的国情,制定一部用以规范电子商务活动的法律或法规,以解决电子商务发展所面临的法律法规问题。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运用范围,应包括电子合同的效力问题、电子支付及金融管理、税收与保险、网络管理与信息安全保护、电子证据与电子签名的法律认定、政府的强制性措施及审查机制、市场准入规则、知识产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司法的国际管辖和国际协助等等。  建立电子商务的信用体系环境  电子商务交易涉及厂家、商家、网站、银行、消费者等多方面利益的信用问题,难以孤立地解决,必须建立一个社会信用体系环境。全社会首先要建立一种自己守信用、人人守信用、也相信别人守信用的心态。其次要健全完善信用制度,通过设置合理的运行机制和运行标准,并通过监督机构,保证参与交易各方按期、按质、按量支付货款和交送货物。  加快物流配送体系的建设  一是要逐步开放市场,欢迎国内外的物流公司参与竞争,通过竞争,使我国的物流配送体系日趋完善。二是要重视物流人才培养,除了学校的人才培养外,还要加快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的步伐。三是要在物流管理技术化、信息化、柔性化和一体化等方面加强物流管理的创新。  完善电子商务的支付手段  电子商务交易需要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的同时畅通,因此必须完善电子支付系统,提高银行电子支付水平,建立一个安全、严密、可靠的社会范围的电子货币支付系统,并成立电子商务认证机构,尽快成立统一网上结算中心,并逐步开展与国外客户的网上结算服务。  电子商务企业内外协同防范体系  电子商务企业协同防范体系是指需要电子商务企业和外部共同来完成的技术研究、人才培养、协调机制建设和联盟建立等方面的总和。  加强电子商务安全技术的研究  有关部门(可以是政府、科研单位、院校和企业联合)应组织一支精干的安全技术研究队伍,集中力量尽快解决电子商务的安全技术问题,包括加密技术、防火墙技术、数字签名技术、报文摘要技术、认证技术、留痕技术等,并能够随着计算机和电子商务技术的发展而不断改进这些技术。应该建立电子商务安全体系结构和具有权威性和公正性的CA认证机构。此外,还应着手建立相应的国家级的安全控制中心系统,这一系统应包括国际出入口(信息海关)监控、电子交易证书授权、密钥管理、安全产品评测认证、病毒检测和防治、系统攻击与反攻击等分中心。  大力培养电子商务人才,推广与普及电子商务知识  必须加强对电子商务人才的培养、大力推广与普及有关电子商务的知识,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各高校电子商务专业建设,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推进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认证培训,实施持证上岗制度。  建立协调机制  这要求企业和各级信息安全保障中心和信息安全行业协会密切配合,互通风险预警信息,从而共同维护电子商务交易的安全性。同时要加强科研单位、院校对风险管理理论的研究和安全企业实践应用的协调,要把理论和实践真正的联系起来,达到理论与实践的真正结合。  风险战略联盟建设  战略联盟不单是在获取利益、实现市场机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分担风险、防范风险方面同样也起着重要作用。2004年2月25日在旧金山举行的RSA峰会发布的公告,美国数家从事电脑安全的公司倡仪组成一个联盟组织用以保护企业及基础网络设施,共同防范信息风险。该组织被称为信息安全行业联盟(CSIA—Cyber Security Industry Alliance),将与美国国家安全部、国际及美国的标准组织合作,共防信息风险,支持新兴的安全标准和规范。  电子商务企业内生防范体系的自控、外生防范体系的他律和协同防范体系的联防,三者缺一不可,并共同对电子商务企业风险起着防范制约作用。只有电子商务企业的风险防范措施得当,加上长久连续的风险防范,才能使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地发展,并成为未来商务的主流形式,才能使电子商务企业实现相应的效益,提高自己的企业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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