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中的价格歧视都合法吗,价格歧视是否合理为什么拜托各位大神
来源:整理 编辑:问船数据网 2025-04-01 18:25:17
1,价格歧视是否合理为什么拜托各位大神
我认为合理 一般说来,价格歧视是指一家厂商在同一时间对同一产品索取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价格。它还可指一家厂商的各种产品价格之间的差额大于其生产成本之间的差额。 在完全竞争市场上,所有的购买者都对同质产品
2,求一个生活中的价格歧视实例这个价格歧视是否合法为什么求详
比如最近的中国电信反垄断调查案,中电就存在价格歧视情况。中电对不同的宽带公司实行价格歧视。具体怎么实施的我没看过他们的合同,但是可以大概了解,比如每年200G的流量,给A公司100万,B公司150万。我到柜台办理宽带,用户协议都是和中电、宽带公司三方签的,每年一个价,因为宽带公司不同。
3,市场上实行的的价格歧视都合法吗为什么
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没有一概而论的答案。首先,价格歧视的是一个经济现象,在某种程度上,它不是法律能够全部控制或解决的问题。其二,价格歧视的存在基于特定的市场条件,通常人们认为它是市场势力的产物,这结论的是对的,能够控制价格的卖家必然有市场势力。 而有市场势力的卖家通常被认为有垄断的嫌疑,这其实是个误区。三,价格歧视 =》 市场势力 => 垄断的可能,但不是所有垄断都是不合法的。反垄断法不是反对垄断,而是反对为了达到垄断,商家做出的非正当竞争行为。 例如有些市场是自然垄断,没办法有第二个竞争者,例如采矿或城市基础服务。四,当价格歧视作为一种为了垄断为目的的竞争手段的话,它是不合法的,因为它伤害到了市场的健康和广大消费者的利益。此处我只能省略几万字。
4,价格歧视都是合法的么为什么
价格歧视是个经济现象,如果不伤害市场经济,则是合法的,如果伤害到市场经济的发展,那么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价格歧视(price discrimination)实质上是一种价格差异,通常指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在向不同的接受者提供相同等级、相同质量的商品或服务时,在接受者之间实行不同的销售价格或收费标准。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就同一种商品或者服务,对若干买主实行不同的售价,则构成价格歧视行为。价格歧视是一种重要的垄断定价行为,是垄断企业通过差别价格来获取超额利润的一种定价策略。 价格歧视存在需要: 1.厂商必须面对向下倾斜的需求曲线,即产品的需求与其价格成反比。 2.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购买团体必须能在某一成本下区分开,该成本不超过区分他们所能带来的收入。即厂商能够以合理的成本进行市场细分。 3.必须阻止不同购买集团之间贱买贵卖的转卖行为。 4.不同的购买集团对产品的需求价格弹性必须不同,并且为厂商所知。即厂商了解购买集团对产品的不同的需求程度。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没有一概而论的答案。首先,价格歧视的是一个经济现象,在某种程度上,它不是法律能够全部控制或解决的问题。其二,价格歧视的存在基于特定的市场条件,通常人们认为它是市场势力的产物,这结论的是对的,能够控制价格的卖家必然有市场势力。 而有市场势力的卖家通常被认为有垄断的嫌疑,这其实是个误区。三,价格歧视 =》 市场势力 => 垄断的可能,但不是所有垄断都是不合法的。反垄断法不是反对垄断,而是反对为了达到垄断,商家做出的非正当竞争行为。 例如有些市场是自然垄断,没办法有第二个竞争者,例如采矿或城市基础服务。四,当价格歧视作为一种为了垄断为目的的竞争手段的话,它是不合法的,因为它伤害到了市场的健康和广大消费者的利益。此处我只能省略几万字。
5,关于价格歧视的问题
价格歧视分为三种:第一种是一级价格歧视,又称为完全价格歧视。在这种价格歧视的实行过程中,要求厂商能够完全知道消费者的意愿价格过折需求函数,拥有完全的信息,并能阻止消费者之间的套利行为。厂商对每一单位的商品收取不同的价格,而此价格就正好是该商品的需求价格。此时,厂商夺走了所有的消费者剩余,达到利润最大化。第二种是二级价格歧视。这是在消费者偏好的信息不完全的情况下,通过把商品的购买量划分为几个等级,并对各个等级设定不同的价格,即施行捆绑销售,通过消费者的自我选择机制实行价格歧视。第三种是三级价格歧视。厂商可以得到一定的信息不过是不完全的。他可以根据这些信息把市场分为几个子市场,并按照各子市场的边际收益等于子市场的边际收益,根据各个市场的需求价格弹性设定不同的价格,对需求价格弹性高的市场上收取较低的价格,对需求价格弹性低的市场收取较高的价格。这是根据消费者对价格的敏感程度设定的价格。三级价格歧视可以看作是市场垄断者定价的一个特例。
价格歧视的实施与所得到的信息是密切相关的。一级价格歧视要求有完全的信息,三级价格歧视次之,二级价格歧视要求的信息量最小。在现实生活中,一级价格歧视是不可能发生的,因为厂商不可能得到完全的信息,二级和三级价格歧视非常常见。
价格歧视产生的前提条件
第一,具有一定的市场力量。这时企业面临的是一条向下倾斜的需求曲线,这样企业才可以把价格定在边际成本以上,当企业提高价格是就不会失去所有的消费者。但是要注意的是,拥有市场力量并不是完全垄断,只要有垄断力量就可以,比如各个商场各有特色,它们就拥有垄断力量是不能被完全替代的。
第二,需求曲线是显性的。这样厂商可以拥有完全的信息,知道消费者的意愿价格,设定符合消费者欲望的价格。这样厂商才可以根据不同的消费者的不同意愿采取不同的价格策略,以取得最大化的利润。一般来说,消费者的意愿价格高低是有一定规律可循的。收入高的消费者意愿价格比较高,收入低的消费者意愿价格比较低。比如卖菜的会向衣着光鲜的人所要高价而对穿着比较简朴的人收取比较低的价格。
第三,厂商可以限制消费者之间的套利行为。就是厂商可以成功的分离开市场,使那些低价格买入的消费者没有机会再以高价卖给愿意支付高价的消费者。如果套利者存在的话,价格歧视策略就失效了。如果消费者并不知道自己所得到的价格是低价,以及还有人愿意支付更高的价格,就不会出现套利者,就是说如果消费者没有完全的信息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阻止中间套利。关于如何防止套利,丹尼斯-卡尔顿在《现代产业组织》中提出了很多方法,有:服务、担保、掺杂、合约补救。
只有同时具备以上三个条件时价格歧视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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