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跨境电商税收出新规海淘族要交哪些税

为了实现税负公平,下月8号起,国家将对跨境电商实行新税制,此外,大部分个人海淘所缴纳的“行邮税”的税率也将作出调整。消息一出,不少海淘已经在朋友圈里宣布,涨价是必然的。今后便宜的海淘将一去不复返。事实是否真的如此?税制改革后,海淘到底需要多缴多少税。进口商品,怎么买更划算?在解读新税制之前,必须要把海淘“分个类”。消费者购买海外商品,除了自己出国游玩时购买,主要还有两种方式,一类是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另一种则是通过个人代购买家“人肉”运输或直邮回国卖给消费者。在4月8日前,通过跨境电商平台销售的货品和个人海淘都是征收行邮税,这原本是为了个人随身行李或者亲友间偶尔寄递自用物品设计的税种,税率很低。大部分商品的行邮税税率仅为10%,税额低于50元,也就是货值大约500元以下的邮寄物品还直接免税。以国外某著名品牌的眼影为例,通过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需征收行邮税36.5元,税额低于50元,可以免征。此外,即使是海关监管较为严格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进口试点城市,90%以上的包裹进境都不用交税。而4月8日后,通过跨境电商平台购物将不会设置免税额度,同时明确,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限值以内进口的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单次限值或者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自海关放行之日起30日内退货的,可申请退税,并相应调整个人年度交易总额。

跨境电商税收出新规海淘族要交哪些税

2,做什么生意赚钱

“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创业机遇,适合赚钱的生意有文化影视、电子商务领域、在线教育、旅游、医疗健康等。我国已进入互联网发展快速增长期,“互联网+”视角下的大学生创业实现了其核心要素优化,即创业机会优化、创业资源优化和创业团队优化。政府优化扶持政策、高校优化素质培养和大学生优化创业水平均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了有效保障。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以下大学生创业的六大未来趋势。移动互联网领域随着智能手机和网路的普及、移动基础设施的日渐完善,互联网用户开始大规模的向移动端迁徙。就在这种环境下,利用互联网赚钱致富的案例也如雨后春笋般破土而出:比如E轮融资获得3.5亿美元的饿了么、获2000万美金B轮融资的爱鲜蜂等。但随着这类企业越来越多,行业优胜劣汰的法则使得某些只想靠项目圈钱的企业陆续死去,那些真正能通过技术来优化用户体验的项目将成为这波淘汰浪潮的幸存者。文化影视自2003年深入市场化改革以来国内的电影业就如鱼得水:十几年来电影市场年均增幅超过30%,在2018年票房总额更是达到了440.69亿元、银幕数量超过了31000块,两个数据均位列全球第二位。电子商务领域人们的物质生活要求逐渐提升,海外代购成为电商新形势。人们对于闲置物品处理的需求也日益提升,所以二手交易市场的空间也十分可观。从去年年末开始,很多“B2B类”电商平台也快速成长起来,比如找钢网、一亩田等,它们因为拥有着巨大的交易额,逐渐开始吸引投资人、创业者对于这类项目的广泛关注。在线教育教育从古至今都是立国之本,而如今再提到教育、培训不会只是传统意义上的书本教育,而是更多的是在线教育。据数据显示,2018年中国在线教育用户规模达到2.49亿人,而且,近年来我国还出台了很多政策助推了在线教育的发展。在线教育中,语言学习类占比达30.1%,学习工具+职业培训类占比35.3%。旅游记得去年很热一封辞职信说,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无需计划,说走就走或许就是现在旅游的新形象。而且随着80后、90后消费能力逐渐提升,他们日益成长为旅游大军的中坚力量,这使得游客群体年龄呈现出年轻化的特点,这也让新形势的旅行越来越普及。面对这样庞大的市场需求,除了我们熟知的携程这些平台给我们提供相应的信息外,旅游市场还崛起很多新业态。例如,旅游区的民宿、拼车服务、当地游等从衣食住行等各方面打造用户的个性化体验,都是旅游发展的新方向。面对层出不群的旅游创业公司,谁能更好的满足用户碎片化的需求,谁就将在“互联网+旅游”市场中脱颖而出。医疗健康在中国逐步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时候,医疗健康问题就变得越来越突出了。据了解,我国的医疗健康产业已经发展成为一个近4万亿的市场,并且在过去的五年中保持着超过20%的年复合增长率,在去年,和移动互联网一起发展起来的医疗类APP层出不群,有针对医生的知识类app,也有针对患者的服务类app(比如挂号,预约,支付等),还有上门送药、在线诊断等,类型多样。

做什么生意赚钱

3,海淘税收新政细则出台个人海淘到底要交多少税

你好,新政出台,分为跨境电商和海外个人行邮税跨境电商怎么交税根据财政部3月24日的通知,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这段话的意思是:1. 单次交易限值为2000元,年度限值20000元。意思是,你一次海淘的东西不能超过2000元,超过就不能享受零关税,该怎么交税怎么交税。同样的,如果你一年内买的东西超过2万元,也要全额交税。2. 在限值以内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这不就是免税吗?当然不是,除了关税还有别的税。货物都要交增值税,烟酒、化妆品、小轿车、高档手表等还要加征消费税。3. 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新政之前,海淘的商品是不用交这两个税的。但是你要知道,你在国内买的所有东西,小到一包纸巾,大到汽车摩托车,都要交增值税。它是包含在价格里的。对海淘族,国家等于是“网开一面”,新政把这个口子给堵上了。4. 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就是给你打个七折。一般物品增值税税率为17%,打七折就变成了11.9%。5.即使你海淘了一包10块钱的纸巾,还是要交税,跨境电商不再享受免税,适用行邮税的才有免税优惠。海外直邮怎么交税财政部同时规定,不属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个人物品以及无法提供有关电子信息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仍将按现行规定执行。我国将同步调整行邮税 政策,将目前的四档税目(对应税率分别为10%、20%、30%、50%)调整为三档,税目1、2、3的税率将分别为15%、30%、60%。这段话的意思是:1、海外直邮要按照新的税率缴纳行邮税基本上,原先适用10%税率的物品,现在税率提高到了15%,原先适用20%税率的,现在涨到30%,剩下的两档30%和50%税率的商品,有些涨到了60%。但也有下降的,化妆品以前税率是50%,新规将彩妆如口红、眼影、睫毛膏等上调至60%,但护肤品类如洗面奶、面霜、眼霜、爽肤水等反而下调到了30%。2、免税政策还是有的,海外直邮税额不超过50元的物品免税假如你在跨境电商网购了两罐奶粉,总价400元,新规之前,奶粉适用行邮税税率为10%,因此应纳税额为400*10%=40元。因为没超过50 ,可以免税。但现在不同了,因为税率已经变成15%,应纳税额增值400*15%=60元,这时候就要交税了。我们也可以倒推,以前免税商品价格最高不能超过50/10%=500元,15%的商品,新政下商品价钱则不能超过333.3元。30%的不能超过166元,60%的不能超国83元。
新政出台,分为跨境电商和海外个人行邮税跨境电商:根据财政部3月24日的通知,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海外个人行邮税:财政部同时规定,不属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个人物品以及无法提供有关电子信息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仍将按现行规定执行。我国将同步调整行邮税政策,将目前的四档税目(对应税率分别为10%、20%、30%、50%)调整为三档,税目1、2、3的税率将分别为15%、30%、60%。海关关税的征收对象包括进出口货物和进出境物品,行邮税的征收对象是超过海关总署规定数额但仍在合理数量以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具体是指旅客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以及其他个人自用物品。凡准许应税进境的旅客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以及其他个人自用物品,除另有规定的以外,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征收进口税。物品的完税价格是指海关根据有关规定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审定或估定后确定的价格,它是海关征收关税的依据。当然了,如果你申报的价格与完税价格差别太大(一般低于完税价格的1/2或高于2倍),那海关一般会按实际报关价格来算。如果你认为征收的税额过高,不合理,可以申请复检。
只是东西要卖的贵了点。。 开源是要找准客户需求痛点,并就需求点满足的方向做好宣传。而且执行上也没太多控制。。至于限额。。无非开源节流 节流就是找更优价货源,以及更优价物流渠道,一般也少有突破的客户吧,扩大企业知名度。 新政其实并未对企业造成太多成本上升

海淘税收新政细则出台个人海淘到底要交多少税

4,中国应实施怎样的电子商务税收政策

一、国家现行的电商税收政策是:  电子商务如果有增值税货物交易,应该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负担率百分之四,一般纳税人税率百分之十七,但是可以抵扣进项税。  二、根据相关的报道,我的建议是:  1.加强对C2C平台的税收征管,努力做到应征尽征。按照这一思路,应当对C2C平台的个体网商进行强制性的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将其全部纳入工商行政管理和税务管理的范围。同时,尽可能利用交易平台和支付平台进行代扣代缴以实现应征尽征。如果从理想的依法治税和税务机关履行征管职能的角度来看,这一思路并无不妥。但是,从中国的征管实际和实质公平的角度来看,如果按照这一思路解决所谓电商征税问题,将会导致线上交易的税收征管力度和实际税收负担远高于线下交易,从而造成实质上的税负不公。  2.根据中国征管现状,按照实际公平的要求,尽可能保持税收的中性。这一思路并不意味着放弃对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而是要求税务机关在现行税收征管框架下将征管重点放在B2C交易和C2C交易平台中的大型网店上,其实质是不出台针对电子商务,尤其是C2C交易平台的特殊征管措施,而是在已有税收征管框架下,通过完善税收征管技术手段,在减少漏征漏管户的同时,重点加强已进行税务登记企业线上交易的税收征管,努力实现线上线下交易的税负公平。  对于C2C交易平台上交易规模较小,无实体经营场所且没有进行税务登记的个体网店,应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步将其纳入税收征管范围。为此,有必要修改现行的税收登记管理办法,将交易额较小的个体网店比照农村流动商贩,适用可以不办理税务登记的规定。下一步也可以通过修订《税收征管法》,对自然人纳税登记进行明确规定,通过建立覆盖自然人的普遍登记制度解决个体网店税务登记的问题。  为鼓励小微企业的发展,可以考虑进一步提高增值税、营业税的起征点,不区分线上线下交易普遍适用,鼓励超过起征点的个体网店进行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同时研究对小微企业适用所有税费按综合计征率简易征收的征管办法。  3.将电子商务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给予税收优惠。尽管中国近年来电子商务发展迅速,但网络零售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仍不足8%,电子商务对其他领域的渗透和影响才刚刚显现。为鼓励电子商务的发展,可以在一段时间内放弃所谓税收中性原则,对线上交易给予明确且有期限的税收优惠。但针对线上交易实施税收优惠政策的前提是,要有明确且成本较低的区分线上线下交易的征管措施,这一点在实施中有一定的困难。而且针对线上交易的税收优惠会带来传统行业较大的抵触。  比较可行的思路是研究制订与电子商务发展密切相关行业的税收优惠措施,如对电信运营商在农村地区的互联网宽带接入服务收入免税;对电信运营商在农村地区的互联网和高速移动网络的设备投资加速折旧或允许进行投资抵免;对在农村地区设立的快递网点收入减免增值税,等等。  综上所述,解决目前社会各界争论的电商征税问题,应客观理性地分析电子商务领域税收问题的实际状况;在制定税收政策时,避免就税收论税收和片面强调表面税收公平的错误倾向。要从中国现阶段税收征管实际出发,遵循实质公平原则,避免政府不适当的管制和干预。因此,解决电商征税问题不能采取第一种思路,第二种思路比较稳妥可行,如果条件具备,应积极研究实施第三种思路。
针对电子商务发展的特点1,商品数字化,税种,税率确认困难在传统贸易中,商品、劳务、特许权容易区分,因此多数国家(包括我国)的税法和国际税收协定对商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的适用税种、税率均有不同的规定。然而,通过因特网传送数字化商品、进行在线交易,税务机关难以掌握交易具体信息,因此对交易性质及适用税种税率难以确认。 2交易隐蔽流动,税源控管困难在传统交易的情况下,经营者一般都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或住所,而在电子商务条件下,经营者通过服务器在网上从事商务活动,不需固定的经营场所,服务器也很容易移动,交易地点灵活多变,税务机关难以从地域上进行清理控管,因而经营者为逃避税务管理,不办理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极易产生漏征漏管,造成国家税款流失。 3.商品交易简化,征税环节减少传统交易模式下,商业中介如代理人、批发商、零售商、包括常设机构等有规范的税务登记和固定营业地点,征税和管理相对容易,在电子商务交易中,产品或劳务的提供者和消费者可以在世界范围内直接交易,在征税环节减少的情况下,消费地难以从批发商、零售商等中介环节取得税收;而买卖双方均具有较高的隐蔽性,税务机关难以控管,可能导致大量的税收流失。 4、交易地点集中,税源分布失衡目前我国对网上交易的征税地点尚未作出明确规定,实际操作中为方便起见,都以售货方或劳务提供方所在地为征税地点,这样,一方面由于采用汇总缴纳规则造成所得税税源向生产地或劳务提供地集中,另一方面由于采用售货方或劳务提供方所在地为征税地点的办法造成流转税税源向生产地或劳务提供地集中,从而加剧了税源的不均衡分布,造成了国内税源分配面临争议。此外,跨国公司可以在避税地设立服务器,将网上交易的提供地或接受地转至该地以规避某些税收。 加强电子商务税收管理的政策 怎样对电子商务征税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税收征管的技术手段的研究上。电子商务具有隐蔽性、流动性的特点,空间上地域上的距离并不构成交易的障碍,这无疑给税收征管带来了极大的困难,但将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问题复杂化而感到无所适从做法,是不可取的。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电子商务税收管理。 1、完善登记管理,实施源头控管。 2、控制资金流,把握电子商务管理的关键环节。 3、制定网上交易的税收控管措施。 4、提高税务干部的综合素质。 总之,随着我国电子商务突飞猛进地发展,现行税制和税收征管手段在应对电子商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时产生的矛盾也在日益显露出来,必须注重对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办法及手段的完善,以适应信息化对税收征管的要求,最大限度地堵塞税收漏洞,减少税收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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