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核算现状怎么写,如何撰写制造业的车间成本核算分析报告
来源:整理 编辑:问船数据网 2023-09-02 21:58:53
1,如何撰写制造业的车间成本核算分析报告
固定成本按使用年份分解+人力成本+公用事业费用+管理成本+易耗品成本+原材料成本
2,某一企业的物流成本核算现状重点是要具体一个企业物流成本核算
我国的物流企业的成本核算很不规范,目前主要存在着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物流成本的核算尚未制定统一的标准 目前,国内对于物流成本尚未制定统一规范的核算标准,各工业企业均根据自己的不同理解和认识来把握物流成本,因而造成在管理上无法对各工业企业的物流成本进行比较分析,也无法真正衡量各企业相对的物流绩效,使物流成本的相关信息缺乏相关性和可比性。 (二)物流部门无法掌握与核算的成本较多 当前在工业企业一般的物流成本中,物流部门无法准确掌握的成本项目很多。例如:紧急输送费用以及保管费中过量进货,过量生产,销售不合格品的在库维持等费用都纳入其中,从而增加了物流成本管理的难度。 (三)没有设置独立的物流成本核算项目 物流在工业企业财务会计制度中没有单独的核算项目,一般将所有成本都列示在费用栏中,较难对企业发生的各项物流费用做出具体而准确的计算与分析。 (四)内部物流成本为单独核算 在通常的工业企业财务报表中,物流费用的核算是企业对外部经营者所支付的运输费或仓库保管费等传统的物流费用,但是对于企业内部与物流中心发生相关的人员费、设备折旧费、运输费等各种费用,则与企业其他成本费用统一计算。因而,从现代物流管理的角度来看,工业企业难以正确把握实际的物流成本。
3,企业的成本会计现状具体指什么
企业的成本会计现状(一) 相关的成本考核机制欠完善成本考核,其目的是找出员工在工作中的问题,从而总结出优秀的生产经验。好的考核系统能过有效地调动员工的生产积极性,保证成本控制系统的有效运行。而现行的公司成本控制指标并不是针对个人,而是针对整个部门。这种无法落实到个人考核办法,使公司缺乏对每个员工的直接考核依据,无法建立责任到人的成本考核制度,使考核流于表面,既缺乏力度也不够全面。(二) 成本会计工作要与实际需求不相符合公司常常按照固有的习惯和方法来核算产品的成本,认为扩大了产品产量,降低了单位产品所承担的固定成本,就推测在销售量不变的前提下,产品的产量和产品的成本成反比,增加了产量就等于提高了利润。殊不知,产品利润还与供求关系有着密切的联系。如果产品供给已高于需求,企业还一味盲目的追求产量是不会给企业带来利润的。也有的企业管理者将产品成本部分摊销到存货中,从而在短期内降低了产品成本,提过了利润,增加了报表的可观性。但这种行为会误导企业决策者的判断,是管理层缺乏市场观念的一种体现。(三) 成本费用开支控制不足一些经营能力较强的大型生产类企业,采用目标成本、费用预算管理,能够较为精确的计算出投资回报率。当今,象目标成本和费用预算这些方法看似可以达到提高管理水平的目的,但实际操作起来则会遇到不小的难题,因为在实际实施过程中不可预知的因素太多,很难对成本变动的因素进行分析,更不必说掌握成本费用的发生规律了。
4,简论我国中小企业成本核算现状及对策
[摘 要] 随着现代高科技广泛被应用于生产,电脑化、自动化、信息化程度显著提高,加上全面质量管理制度的实施,给企业成本的计量工作以猛烈冲击,加强成本核算与控制成为现代企业管理的核心内容。然而,我国中小企业成本核算现状不容乐观,亟待提高和完善。
[关键词] 中小企业 成本核算 现状 对策
我国私营企业的蓬勃发展,为国民经济注入了新的活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中小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成为必然,然而,有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的财务核算水平并没有跟上经济发展的步伐,尤其在成本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更为突出。
一、中小企业成本核算的现状
1.中小企业成本核算账册设置不全。企业的成本核算,是根据企业的生产特点、管理要求、工艺流程而确定的,分别设置原材料、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库存商品等会计科目,按照原材料的购进、生产的组织、产品的销售,以及相关费用的摊销或预提等分别进行核算,根据权责发生制和成本与收入相配比的原则正确归集产品成本、确定期间成本、结转当期销售成本,等等。目前,我国有的中小企业只设置总账,不设置明细账;又有的中小企业在核算时只反映数量,不反映金额或只反映金额,不反映数量,成本核算较为混乱,甚至无成本核算资料,情况不容乐观。为了达到少缴所得税之目的,对尚未完工的产品成本进行提前结转,或对产品已发出但未开票的产品成本也进行提前结转,中小企业采用该法作为计缴所得税的“调节器”。
2.中小企业采用综合成本法结转产品成本。这类中小企业一般没有在产品,采用综合成本法结转产品成本,年末库存商品的余额较小,本期完工产品成本通过估算得出,依据不可靠,理由不充分,随意性也很大,即使本期完工产品的成本根据账面记录得到,而中小企业往往将在产品的成本挤占到本期完工产品成本中去,导致本期结转的完工产品成本增大。在成本结转的计算过程中,有时还会出现只反映金额,不反映数量或只反映数量,不反映金额的现象,到了年末,中小企业根据当期开票数量及库存实际数量进行倒轧账,来调整当年库存商品的余额和结转的商品销售成本,这种做法不仅掩盖了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非常损耗,而且将成本进行提前结转,直接减少了当期的会计利润。
3.在同一会计年度内随意选择、变更会计处理方法。这类中小企业一般设置了原材料与库存商品明细账。原材料的购进、领用均根据详细的原始资料进行核算,月末编制盘存表,但在结转生产成本、商品销售成本时,在同一个会计年度内,中小企业在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上,存在较大的随意性与不固定性,导致产品期末库存数与实际盘存数严重不符,这样做有利于中小企业的考虑,减少了会计利润,从而达到少缴所得税之目的。
4.中小企业成本核算混乱。中小企业财务核算是进行税收日常管理与税务稽查的基础。混乱的成本核算,使税务机关无法了解中小企业真实的生产经营活动情况,很难觉察到中小企业的账外销售行为。中小企业成本构成的相关数据难以在同行业之间进行对比分析,使一些税收违法行为更具隐蔽性,税务机关无法对所得税实施有效监管;税务稽查时,数据无从查证,难以对成本资料实施查验,甚至出现尽量回避检查成本核算资料的现象,影响了税务机关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二、中小企业成本核算不实的动因
中小企业成本核算失真现象普遍存在,既不符合经济发展的要求,也不符合税收管理的规定。究其原因,主要有如下几方面的表现。
1.中小企业管理当局不重视成本核算。中小企业管理当局一般不精通或不懂财务核算,全部由会计人员负责。为了体现效益大于成本的原则,中小企业会计机构设置简单,配置的财务人员较少,一般只有1~2名会计,而对于成本核算相当重要的生产车间、仓库不配备会计人员,或由会计人员同时兼任。会计人员因忙于记账、算账、报账,根本无暇顾及成本控制,导致成本核算资料混乱,错误不堪,严重缺失。此外,兼职会计现象也普遍存在,到了月底,为了应付纳税申报和账务处理,会计工作从简,不按规定进行成本核算,而是根据主观意愿进行成本结转。
2.财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由于中小企业规模受到限制 ,相对于大型企业而言,其业务较为简单,因此,在财务核算的要求上相对宽松,成本核算不规范现象普遍存在。大部分中小企业是由原来的集体企业、国有企业转制而来,一些会计人员是原来企业的会计,虽然经验丰富,资历较深,熟悉业务,但是会计理念和会计知识的更新无法跟上时代的节拍,对新的会计制度和会计处理方法不甚了解,沿用过去的综合成本结转法进行核算,忽视对原始资料的收集、记录、整理,再加上成本核算的随意性,造成成本核算数据的不真实;而新会计人员较为年轻,往往只有理论知识,缺乏实际操作经验,不能将理论自如地运用到实践中去,在缺乏指导的情况下,无法按照新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成本核算,直接导致成本核算数据严重失真。
3.利用混乱的成本核算达到偷税的目的。中小企业利用混乱的成本核算随意调节支出,达到少缴所得税的目的。近年来,一些中小企业不仅通过隐匿收入以达到偷税的目的,而且通过多列支出、虚增成本进行偷税的现象也越来越普遍,偷税数额呈逐年上升趋势。有的中小企业甚至将隐匿收入的相应产品成本也在当期结转,严重违反了收入与费用相配比的原则,混乱的成本核算为实现偷税之目的带来了很大的便利。
4.税务机关缺乏对中小企业成本核算督促的有力措施。近年来,税务征管部门服务水平逐步提高,税法宣传力度也在在不断加大。宣传的内容主要是税收法规、税收政策及税收实务,一般不涉及企业的账务处理,尤其是成本核算方面的内容更少,没有引起中小企业足够的重视。在税务部门日常审核和征税过程中,只是对中小企业是否存在多结转成本提出质疑,而然,通过中小企业自查来补缴税款,并未对中小企业混乱的成本核算提出过多的整改要求。在税务稽查时,对于成本核算确实混乱的,只是通过改变征收方式来核定其应缴纳的所得税,并按照有关规定加以处罚,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三、规范中小企业成本核算的对策
针对中小企业成本核算普遍存在混乱的现行状况,必须引起税务机关足够的重视,应采取有力措施,帮助中小企业提高理财水平,督促中小企业加强成本核算,客观反映中小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税收征管奠定良好的基础。
1.加大税法宣传力度。通过税法宣传,进一步提高中小企业的纳税意识,牢固树立依法纳税、诚信纳税和偷税违法的观念,使中小企业经营者、财务人员明白“不做假账”、“诚信纳税”的严肃性,认识到成本核算的重要性,打消浑水摸鱼、偷工减料、蒙蔽过关的念头,积极主动建立、健全成本核算规范机制,严格按照中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加强成本核算。
2.加强成本核算考核。针对目前中小企业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的现状,税务机关要会同财政部门加强对中小企业会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组织他们学习会计法、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熟悉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规章;利用税收通报会、咨询会、上门服务等多种形式,定期为纳税人进行成本核算方面的指导,结合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情况的实际,要求中小企业逐步完善总账、明细账的设置,尽可能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当期的销售成本。
3.实行代理记账核算。对于一部分中小企业无法按规定进行成本核算,而又符合查账征收条件的,或经屡次督促整改仍未整改的,责令其通过会计事务所或代理记账公司实行代理记账。中小企业在日常核算时,按规定做好原始数据的记录、归纳和收集、整理,会计事务所或代理记账公司根据中小企业提供的会计资料,依照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成本核算,帮助中小企业提高成本核算能力,逐步规范成本核算行为。
4.强化成本核算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中小企业的会计制度、会计处理方法和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报税务机关备案。税收征管部门应结合日常纳税和评税工作,及时了解中小企业是否按照规定进行财务核算,在核算过程中是否符合备案的要求,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整改建议,督促中小企业限期改正,并按照征管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在税务稽查时发现存在的问题,首先,提出稽查建议,编制调账分录;其次,延伸稽查服务,对中小企业进行必要的财务辅导,帮助中小企业加以改正,从而规范会计核算;再次,及时与征管部门加强联系与沟通,进行必要的衔接,双管齐下,督促中小企业整改到位。
总之,加强中小企业的成本核算十分重要,必须从源头上实施税收征纳的管理和控制。通过中小企业自身的努力和税务机关有力的监管,中小企业成本核算混乱的状况将在短期内得到有效改善,我国的税收征纳工作一定会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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